2024年4月北京自考本科工程管理專業計劃
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發布的《關于公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3年修訂)及相關事項的通知》知悉,北京自2024年起執行新發布的2023年版專業計劃,其中,北京自考工程管理(專升本)專業計劃(2023年版)如下: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理想信念堅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職業道德水準、創新創業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具備土木工程與工程管理相關經濟、管理、法律和信息技術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具有應用所學工程及管理經濟知識并熟練運用現代計算機軟件工具進行項目全局分析和優化的能力,能夠在土木工程領域從事工程決策和全過程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要求掌握工程管理相關經濟、管理、法律和信息技術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具備解決工程管理相關問題的基本能力,具有一般工程項目管理的實際應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工程管理專業領域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具備綜合運用管理科學、信息技術和方法以及法律法規等開展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
3.熟悉工程管理的有關法規、規范與規程;
4.了解工程管理的發展動態和相關學科的新理論、新方法、新知識;
5.具有初步的科學研究和應用技術開發能力,滿足工程管理領域的工作需求;
6.具有社會責任意識,堅守職業道德規范,具備環境保護意識,能夠自覺踐行工程管理活動可持續發展理念;
7.具備對新知識、新技能的學習能力和一定的創新創業能力。
三、學歷層次和規格
本專業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應本科專業的水平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14門課程合格成績,累計達到70學分及以上,畢業論文經答辯成績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程管理專業(專升本)畢業證書。考生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且符合主考學校學位授予條件,按照《中國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以及北京市《授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暫行規定》的要求,由主考學校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
專業代碼:01B0046(國家代碼120103)
舊專業名稱:工程管理(專升本)【新舊專業計劃課程頂替方案】
主考院校:北京交通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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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類別 |
序號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核 方式 |
說明 |
| 必設課程 | 1 | 03708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2 | 筆試 |
必考課程9門,共44學分 |
| 2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4 | 筆試 | ||
|
3 |
10993 |
工程數學(線性代數、概率論與 數理統計) |
6 |
筆試 |
||
| 4 | 13683 | 管理學原理(中級) | 6 | 筆試 | ||
| 5 | 13634 | 工程合同管理 | 5 | 筆試 | ||
|
6 |
02382 | 管理信息系統 | 4 | 筆試 | ||
| 02383 | 管理信息系統(實踐) | 1 | 實踐 | |||
| 7 | 10633 | 工程造價管理 | 6 | 筆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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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3648 | 工程項目管理 | 5 | 筆試 | ||
| 13649 | 工程項目管理(實踐) | 1 | 實踐 | |||
| 9 | 13620 | 工程安全管理與環境保護 | 4 | 筆試 | ||
| 選設課程 | 10 | 13000 | 英語(專升本) | 7 | 筆試 | 選考不少于5門課程,學分不少于26學分 |
| 11 | 04624 | 工程經濟學 | 4 | 筆試 | ||
| 12 | 01854 | 工程質量管理 | 5 | 筆試 | ||
| 13 | 05063 | 項目時間管理 | 4 | 筆試 | ||
| 14 | 05065 | 項目管理法規 | 6 | 筆試 | ||
| 15 | 05067 | 項目管理案例分析 | 5 | 實踐 | ||
| 16 | 41730 | 項目管理軟技術 | 5 | 筆試 | ||
| 17 | 12375 | 工程管理(本科)畢業論文 | 不計學分 |
備注:⑴本專業考試計劃不再設置日語㈡(00016)、俄語㈡(00017),可用英語專業(專升本)中第二外語(日語)(00840)、第二外語(俄語)(00839)的合格成績替代英語(專升本)(13000);⑵不考外語者不得申請學位。
五、考核方式說明
1.本專業所列筆試課程,均采用閉卷考試的辦法,按百分制計分,60分為及格。實踐課程按優、良、及格、不及格四級制計分。
2.畢業論文要求:考生須取得本專業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后,方可申請撰寫畢業論文。畢業論文應在主考學校指導下進行,須由考生獨立完成。經主考學校審核并答辯后,按優、良、及格、不及格四級制評定成績。
六、其他必要說明
1.本專業為專科起點本科,國民教育系列各類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均可直接報考。
2.實踐類課程的考試說明以主考學校當次考試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點擊咨詢網站入口>>)公布的信息為準。
3.未來教材或考試大綱的變化,以每年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信息為準。
4.參加本專業相關課程學習需具有工程技術、工程經濟、管理學、工程建設法規等本專業所需的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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