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環境藝術設計(??疲I計劃(2023年版)
根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計劃(2023年版)》知悉,福建省預計2024年開考新發布的2023年版專業計劃,其中,福建自考環境藝術設計(??疲I計劃(2023年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教育形式,它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室內藝術設計專業培養目標是把學生培養成能適應二十一世紀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建設需要,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良好職業道德和人文素養,掌握環境藝術設計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具備環境設計專業相關方向(如建筑室內設計、園林景觀設計、室內外家具設計、室外設施設計、室內陳設設計、室內外照明設計等)的輔助設計能力或專項設計能力,具備設計表達和施工圖制圖能力,能在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生產單位從事輔助設計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專業技能型人才。
二、學歷層次和規格
本專業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茖哟巍8鶕叩冉逃詫W考試的特點,注重考核應考者掌握基礎知識的程度,以及應用基礎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故其專業培養規格與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專業專科水平相一致,但專業課程設置更具合理,突出培養考生對所學知識的實際應用能力。全部考試課程15門,總學分為78學分。凡取得本專業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成績和規定學分,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者,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飘厴I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理想信念堅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職業道德水準、創新創業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掌握環境藝術設計及相鄰專業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能夠從事室內外環境設計、展示設計及家具設計等方面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要求了解環境藝術設計專業相關方向(如建筑室內設計、園林景觀設計、室內外家具設計、室外設施設計、室內陳設設計、室內外照明設計等)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專業規范,具有輔助設計、專項設計、設計表達、施工圖制圖的基本能力,具備各類設計應用軟件的操作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環境設計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具備建筑室內設計、園林景觀設計、室內外家具設計、室外設施設計、室內陳設設計、室內外照明設計等其中一項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
3.具有建筑室內設計、園林景觀設計、室內外家具設計、室外設施設計、室內陳設設計、室內外照明設計等其中一項的輔助設計能力或專項設計能力;
4.掌握與本專業相關的設計文件規范和制圖規范;
5.具備設計表達和施工圖制圖能力;
6.掌握各類設計應用軟件的操作技能;
7.熟悉國家藝術設計領域的基本政策與法規;
8.具備對新知識、新技能的學習能力和一定的創新能力。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
專業名稱:環境藝術設計
主考院校:閩西職業技術學院
專業代碼:550106
舊專業代碼及名稱:FJ650111環境藝術設計
層次:???
| 序號 |
課程 類別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試 方式 |
銜接 屬性 |
舊計劃課程代 碼 |
舊計劃課程名稱 | 備注 |
| 1 | 必設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 2 | 筆試 | 公共基礎 | 03706 |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 國考 |
| 2 | 必設1 | 12656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 4 | 筆試 | 公共基礎 | 12656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 國考 |
| 3 | 必設1 | 13809 | 計算機設計軟件運用 | 8 | 筆試 | 公共基礎 | 00692 | 計算機輔助圖形設計 | 省考 |
| 4 | 必設1 | 14236 | 室內設計基礎 | 8 | 筆試 | 公共基礎 | 00707 | 建筑設計基礎 | 省考 |
| 5 | 必設2 | 00688 | 設計概論 | 4 | 筆試 | 專業核心 | 00688 | 設計概論 | 國考 |
| 6 | 必設2 | 00708 | 裝飾材料與構造 | 5 | 筆試 | 專業核心 | 00708 | 裝飾材料與構造 | 省考 |
| 7 | 必設2 | 14731 | 專業效果圖 | 6 | 筆試 | 公共基礎 | 00705 | 表現圖技法 | 省考 |
| 8 | 必設2 | 14733 | 專業制圖 | 6 | 筆試 | 專業核心 | 00706 | 畫法幾何及工程制圖 | 省考 |
| 9 | 必設2 | 14107 | 人體工程學 | 4 | 筆試 | 公共基礎 | 00599 | 素描(三) | 省考 |
| 10 | 必設2 | 14426 | 項目綜合實習(實踐) | 4 | 實踐 | 公共基礎 | 09965 | 室內設計畢業設計 | 省考 |
| 11 | 選設 | 06220 | 形態與空間造型 | 5 | 筆試 | 專業核心 | 00709 | 室內設計 | 省考 |
| 12 | 選設 | 00675 | 構成(平面、色彩、立體) | 8 |
實踐 (能力考核) |
公共基礎 | 00675 | 構成(平面、色彩、立體) | 省考 |
| 13 | 選設 | 00711 | 展示設計 | 4 | 筆試 | 專業核心 | 00711 | 展示設計 | 省考 |
| 14 | 選設 | 00710 | 家具設計 | 6 |
實踐 (能力考核) |
公共基礎 | 00710 | 家具設計 | 省考 |
| 15 | 選設 | 00712 | 建筑工程定額預算 | 4 |
實踐 (能力考核) |
公共基礎 | 00712 | 建筑工程定額預算 | 省考 |
|
備注 |
1.本專業考試課程15門,總學分78學分。 2.舊計劃已通過(04729)“大學語文”4學分和(00674)“色彩”3學分課程的考生,可任選頂替等于或低于該學分的新課程。 |
||||||||
- 歷年試題
- 筆記串講
- 學習方法
- 應試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