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民族大學自學考試學位授予條件及辦理時間
一、申請對象: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我校主考各專業及在我校自考專本銜接的本科畢業生。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學士學位的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經審核準予畢業。
3.應在畢業后兩年內向學校提出授予學士學位的申請,逾期不再受理(以畢業證書時間為準)。
4.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成績中等以上(或70.0分以上)者。
5.非英語專業考生須參加由廣西民族大學組織的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語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2016年以前已經通過全區統考的學生除外);英語專業考生須參加廣西民族大學組織的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語(日語或法語)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
三、申報學士學位上交材料:
1.學士學位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交自考辦,一份各院校保存)從廣西民族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表格下載”區下載(自考版本);
2.畢業證書復印件一份(要求用A4紙復印),同時交原件審驗;
3.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要求用A4紙復印),同時交原件審驗;
4.符合要求的學士學位外語考試合格證或考試合格成績單復印件;(若兩樣都沒有的,請在申請表上“學位外語考試成績”欄用鉛筆寫上哪年在哪里考學位外語);
5.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電子版;
6.2張2寸藍底彩色照片及其同底電子版(規格為水平480*垂直640 ),電子版用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四、學士學位申報手續辦理時間:
每年受理申請時間:4月、11月。
學校學位委員會評審時間:每年6月底。
學位證發證時間:7月中旬。
咨詢聯系電話:廣西民族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自考辦 0771-3260548。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