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獨本)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為了適應我省經濟建設和城市發展的需要,經吉林省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考委)研究決定,面向社會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現就開考該專業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凡持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畢業證書或正在就讀者均可報考本專業。
二、考試時間
該專業每年舉行兩次考試:上半年4月末,下半年10月末,與我省現行開考專業考試時間同步進行。本專業首次在我省開考時間為2001年10月末。
三、主考學校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的主考學校由吉林建筑工程學院擔任。其主要職責是:在自學考試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領導,參與命題和評卷工作,參與制定和修改課程自學考試大綱,配合省考委進行有關實踐環節的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并完成省考委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
四、資格認證
凡學完本專業規定的課程,考試成績及格,實踐環節考核成績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并獲得專科畢業證書者,由省考委頒發本專業(獨立本科段)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吉林建筑工程學院)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國家承認其學歷。凡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專業畢業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主考學校(吉林建筑工程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五、報名地點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考者,均可按規定時間在當地自學考試(招生)辦公室報名,參加考試。
六、收費標準
各項收費標準均按吉財綜函字??第68號文件執行。
七、開考期限
該專業暫定開考一個周期。
附件: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本科)考試計劃
吉林省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
2001年7月5日
主題詞:開考專業通知
抄報:全國考委
抄送:吉林省教育廳吉林建筑工程學院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考試計劃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以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為主的國家考試。它即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學歷考試,也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一種新的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的設置與考核要求,在總體上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建筑工程專業的水平相一致,同時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著重考核應考者綜合應用基本知識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學歷層次與規格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為本科層次。本計劃的考試課程均采用學分制,其考核標準同普通高等學校同層次相關專業的合格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計劃規定的15門課程及格成績,學分累計達到74學分,實踐環節考核成績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由吉林省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頒發建筑工程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吉林建筑工程學院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國家承認學歷。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專業培養能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建筑工程專業人才。學習運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基本原理,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掌握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社會公共道德和職業道德,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建筑工程專業:通過自學學完本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達到相當于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段的水平,即掌握本專業所必需的基本理論、方法及檢測手段、建筑構造的處理、建筑材料的性能和選用、建筑施工技術的理論和知識。具有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結構設計、施工技術和一般房屋建筑設計的能力及科學研究能力。
四、考試課程與學分
課程類型序號課程名稱學分備注
1毛澤東思想概論2
2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3
3外語(二)14
4線性代數3
5概率論與數理統計3
6普通物理普通物理(實踐)71
7結構力學(本)6
8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實踐)71
9鋼結構鋼結構(實踐)41
10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實踐)31
11水力學水力學(實踐)4.50.5
12工程地質與土力學3
13建設設備3
14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4
15建筑結構檢驗建筑結構檢驗(實踐)21
16畢業設計不計學分
合計74
五、有關考試說明
1、本專業各門課程考試采用全國考委制定的課程自學考試大綱或省考委組織編寫的課程自學考試大綱。
2、命題以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為依據,即要注重考核應考者掌握基礎知識、基本理論的程度,又要注重考核應考者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的份量及難易程度應體現課程自學考試大綱規定的要求。
3、本專業各門課程均采用筆試,百分制記分,60分為及格,實踐環節考核成績采用五級制記分(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4、凡有實踐環節的課程,應考者須在取得相應理論課及格后方能參加實踐考核。實踐環節考核應在省考委的領導和監督下,由主考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并由省考委檢查驗收。
六、主要課程說明
1、毛澤東思想概論(略)
2、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略)
3、外語(略)
4、線性代數(略)
5、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略)
6、普通物理(略)
7、結構力學(本)
主要學習自由度,多自由度的結構動力學計算、結構矩陣分析(矩陣位移法)等內容。為今后學習程序設計與科研工作打下必要的基礎。
8、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含實踐)
主要學習混凝土結構近似概率理論的極限狀態設計方法;單層廠房、多層框架、高層建筑結構設計;混凝土的抗震設計。
9、鋼結構(含實踐)
學習建筑鋼材及其性能;鋼結構的連接;軸心受力構件;受彎構件;拉彎、壓彎構件;屋蓋結構。
10、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略)
11、水力學(含實踐)
學習流體靜力學;流體動力學基礎;量綱分析和相似原理;流動阻力和水頭損失;孔口、管嘴出流和有壓管流;明渠流動、堰流、滲流。
12、工程地質與土力學
學習巖石的基本知識;地質構造概述;土的生成及其工程性質;地貌概述;地下水及其對建筑物的影響;工程地質勘察;建筑工程中的地質問題。
13、建筑設備
學習流體力學基礎知識,室外給水排水工程概述;建筑給水;建筑排水;建筑水處理;高層與特殊設施給水排水;管材、器具和設備。
學習供熱、供暖(采暖);通風;空氣調節;熱水供應;燃氣供應;高層建筑暖通空調、熱水及燃氣供應。
學習正弦交流電路;建筑供配電系統;建筑電氣照明系統;綜合布線系統與建筑通訊;建筑物自動化系統;安全防范系統;安全用電與建筑防雷;高層建筑電氣。
14、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
學習國民經濟中的建筑業;基本建設程序;建筑工程技術經濟評價;建筑工程技術經濟分析方法;建筑產品的價格、成本和利潤;建筑工程定額及預(概)算;建筑工業化和現代化;建筑企業經營管理概論;建筑工程的招投標及工程承包合同;企業的計劃管理、施工管理、技術安全管理、質量管理、資源管理;企業財務成本及經濟核算;電子計算機在建筑企業管理中的應用。
15、建筑結構檢驗(含實踐)
本課程學習結構試驗設計的方法和程序,學習結構靜力、動力試驗的加載方法和設備,結構試驗的靜力、動力量測儀器、測量原理及其使用,靜、動載作用的下結構應力、變形的量測技術,結構可靠性的鑒定技術,模型試驗的設計原則和方法、試驗數據的整理,統計回歸分析等內容,及其學習可掌握結構試驗的基本技能,能夠解決工程設計、施工中遇到的結構試驗問題,同時得到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初步訓練。
七、自學用書
1、毛澤東思想概論
2、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
3、外語(二)
4、線性代數
5、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6、普通物理
7、結構力學(本)
《結構力學》武漢大學出版社
《結構力學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8、混凝土結構設計
《混凝土結構設計》武漢大學出版社
《混凝土結構設計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9、鋼結構
《鋼結構》武漢大學出版社
《鋼結構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10、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
《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武漢大學出版社
《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11、水力學
《水力學》武漢大學出版社
《水力學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12、工程地質與土力學
《工程地質與土力學》武漢大學出版社
《工程地質與土力學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13、建筑設備
《建筑設備》黑龍江科學技術出版社
《建筑設備自學考試大綱》省考委編
14、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
《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武漢大學出版社
《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15、建筑結構檢驗
《建筑結構檢驗》武漢大學出版社
《建筑結構檢驗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為了適應我省經濟建設和城市發展的需要,經吉林省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考委)研究決定,面向社會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現就開考該專業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凡持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畢業證書或正在就讀者均可報考本專業。
二、考試時間
該專業每年舉行兩次考試:上半年4月末,下半年10月末,與我省現行開考專業考試時間同步進行。本專業首次在我省開考時間為2001年10月末。
三、主考學校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的主考學校由吉林建筑工程學院擔任。其主要職責是:在自學考試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領導,參與命題和評卷工作,參與制定和修改課程自學考試大綱,配合省考委進行有關實踐環節的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并完成省考委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
四、資格認證
凡學完本專業規定的課程,考試成績及格,實踐環節考核成績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并獲得專科畢業證書者,由省考委頒發本專業(獨立本科段)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吉林建筑工程學院)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國家承認其學歷。凡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專業畢業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主考學校(吉林建筑工程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五、報名地點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考者,均可按規定時間在當地自學考試(招生)辦公室報名,參加考試。
六、收費標準
各項收費標準均按吉財綜函字??第68號文件執行。
七、開考期限
該專業暫定開考一個周期。
附件: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本科)考試計劃
吉林省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
2001年7月5日
主題詞:開考專業通知
抄報:全國考委
抄送:吉林省教育廳吉林建筑工程學院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考試計劃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以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為主的國家考試。它即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學歷考試,也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一種新的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的設置與考核要求,在總體上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建筑工程專業的水平相一致,同時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著重考核應考者綜合應用基本知識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學歷層次與規格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工程專業為本科層次。本計劃的考試課程均采用學分制,其考核標準同普通高等學校同層次相關專業的合格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計劃規定的15門課程及格成績,學分累計達到74學分,實踐環節考核成績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由吉林省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頒發建筑工程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吉林建筑工程學院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國家承認學歷。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專業培養能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建筑工程專業人才。學習運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基本原理,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掌握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社會公共道德和職業道德,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建筑工程專業:通過自學學完本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達到相當于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段的水平,即掌握本專業所必需的基本理論、方法及檢測手段、建筑構造的處理、建筑材料的性能和選用、建筑施工技術的理論和知識。具有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結構設計、施工技術和一般房屋建筑設計的能力及科學研究能力。
四、考試課程與學分
課程類型序號課程名稱學分備注
1毛澤東思想概論2
2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3
3外語(二)14
4線性代數3
5概率論與數理統計3
6普通物理普通物理(實踐)71
7結構力學(本)6
8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實踐)71
9鋼結構鋼結構(實踐)41
10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實踐)31
11水力學水力學(實踐)4.50.5
12工程地質與土力學3
13建設設備3
14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4
15建筑結構檢驗建筑結構檢驗(實踐)21
16畢業設計不計學分
合計74
五、有關考試說明
1、本專業各門課程考試采用全國考委制定的課程自學考試大綱或省考委組織編寫的課程自學考試大綱。
2、命題以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為依據,即要注重考核應考者掌握基礎知識、基本理論的程度,又要注重考核應考者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的份量及難易程度應體現課程自學考試大綱規定的要求。
3、本專業各門課程均采用筆試,百分制記分,60分為及格,實踐環節考核成績采用五級制記分(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4、凡有實踐環節的課程,應考者須在取得相應理論課及格后方能參加實踐考核。實踐環節考核應在省考委的領導和監督下,由主考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并由省考委檢查驗收。
六、主要課程說明
1、毛澤東思想概論(略)
2、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略)
3、外語(略)
4、線性代數(略)
5、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略)
6、普通物理(略)
7、結構力學(本)
主要學習自由度,多自由度的結構動力學計算、結構矩陣分析(矩陣位移法)等內容。為今后學習程序設計與科研工作打下必要的基礎。
8、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含實踐)
主要學習混凝土結構近似概率理論的極限狀態設計方法;單層廠房、多層框架、高層建筑結構設計;混凝土的抗震設計。
9、鋼結構(含實踐)
學習建筑鋼材及其性能;鋼結構的連接;軸心受力構件;受彎構件;拉彎、壓彎構件;屋蓋結構。
10、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略)
11、水力學(含實踐)
學習流體靜力學;流體動力學基礎;量綱分析和相似原理;流動阻力和水頭損失;孔口、管嘴出流和有壓管流;明渠流動、堰流、滲流。
12、工程地質與土力學
學習巖石的基本知識;地質構造概述;土的生成及其工程性質;地貌概述;地下水及其對建筑物的影響;工程地質勘察;建筑工程中的地質問題。
13、建筑設備
學習流體力學基礎知識,室外給水排水工程概述;建筑給水;建筑排水;建筑水處理;高層與特殊設施給水排水;管材、器具和設備。
學習供熱、供暖(采暖);通風;空氣調節;熱水供應;燃氣供應;高層建筑暖通空調、熱水及燃氣供應。
學習正弦交流電路;建筑供配電系統;建筑電氣照明系統;綜合布線系統與建筑通訊;建筑物自動化系統;安全防范系統;安全用電與建筑防雷;高層建筑電氣。
14、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
學習國民經濟中的建筑業;基本建設程序;建筑工程技術經濟評價;建筑工程技術經濟分析方法;建筑產品的價格、成本和利潤;建筑工程定額及預(概)算;建筑工業化和現代化;建筑企業經營管理概論;建筑工程的招投標及工程承包合同;企業的計劃管理、施工管理、技術安全管理、質量管理、資源管理;企業財務成本及經濟核算;電子計算機在建筑企業管理中的應用。
15、建筑結構檢驗(含實踐)
本課程學習結構試驗設計的方法和程序,學習結構靜力、動力試驗的加載方法和設備,結構試驗的靜力、動力量測儀器、測量原理及其使用,靜、動載作用的下結構應力、變形的量測技術,結構可靠性的鑒定技術,模型試驗的設計原則和方法、試驗數據的整理,統計回歸分析等內容,及其學習可掌握結構試驗的基本技能,能夠解決工程設計、施工中遇到的結構試驗問題,同時得到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初步訓練。
七、自學用書
1、毛澤東思想概論
2、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
3、外語(二)
4、線性代數
5、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6、普通物理
7、結構力學(本)
《結構力學》武漢大學出版社
《結構力學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8、混凝土結構設計
《混凝土結構設計》武漢大學出版社
《混凝土結構設計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9、鋼結構
《鋼結構》武漢大學出版社
《鋼結構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10、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
《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武漢大學出版社
《計算機基礎與程序設計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11、水力學
《水力學》武漢大學出版社
《水力學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12、工程地質與土力學
《工程地質與土力學》武漢大學出版社
《工程地質與土力學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13、建筑設備
《建筑設備》黑龍江科學技術出版社
《建筑設備自學考試大綱》省考委編
14、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
《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武漢大學出版社
《建筑經濟與企業管理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15、建筑結構檢驗
《建筑結構檢驗》武漢大學出版社
《建筑結構檢驗自學考試大綱》全國考委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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