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經濟學專業(獨立本科)考試計劃
1、專業代號:020115(新) A30(舊)
2、主考學校:廈門大學
3、學歷層次和規格
本專業考試計劃為獨立本科段考試。符合條件報考者取得經濟學專業(獨立本科段)規定的11門課程合格成績,累計達68學分;畢業論文合格、思想品德鑒定符合要求者,發給本科畢業證書,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主才學校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
4、報考對象
本專業由福建省統計委托開考。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報考:
a、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濟管理類專業??飘厴I證書者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非經濟管理類專業??飘厴I畢業證書者報考本專業時,應加考《經濟法概論》(財)、《社會經濟統計學原理》、《財政與金融》、《基礎會計學》4門課程。
c、原參加高等教育自覺考試統計專業(本科段)學習尚未畢業的學員,也可參加本專業繼續學習。
5、考試課程及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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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代碼 |
課 程 名 稱 |
學 分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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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 |
毛澤東思想概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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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 |
英語(二)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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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 |
高等數學(二);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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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1 |
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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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8 |
中國近現代經濟史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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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 |
政治經濟學(財)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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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3 |
經濟思想史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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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9 |
西方經濟學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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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 |
國際經濟學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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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 |
計量經濟學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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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 |
發展經濟學 |
6 | |
| 畢業論文 |
不計 學分 | ||
| 合計 |
68 |
說明:
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其它專業的課程合格成績,若該課程與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名稱和學分相同,成績有效,報考本專業者可以免考該課程。已通過《數據處理概論》課程考試者,可以免考《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