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開考自考企業管理專業的通知
各市及勝利石油管理局自考委、經貿委(經委):
為大力提高廣大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科學文化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探索和推行職業資格證書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銜接的考試模式和有效途徑,培養造就一大批職業化、現代化、國際化的優秀企業家,加快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根據中央組織部、國家經貿委《“十五”期間全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綱要》的部署和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五屆二次會議精神的要求,結合山東實際,經省考委、省經貿委研究決定,并報全國考辦批準(考委辦函[2004]108號),自2005年4月起面向全省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企業管理專、本專業(專業考試計劃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考委負責制定專業考試計劃、課程考試大綱、教材,組織考試、評卷、考績管理、頒發課程合格證書和畢業證書等工作,并對本專業的助學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二、確定山東經濟學院、山東輕工業學院為本專業主考學校。主考院校可參與制定專業考試計劃、編制課程考試大綱、閱卷、實踐環節考核、畢業環節考核、畢業證書副署及授予學士學位等工作。
三、省經貿委負責全省企業管理專業人才培養的宏觀管理和規劃協調工作,省經貿委職教辦與省自考辦共同負責此項工作的助學、教材供應與考試的集體報名等組織管理工作,加強對考生的政治思想和考風考紀教育等。
四、本專業報考條件及報考辦法:凡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均可報考本專業,其中,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者可報考本專業專科,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者可報考本專業本科。鼓勵企業現職經營管理人員及后備人員積極報考本專業。本專業實行集體報名辦法,報考者(含不參加助學輔導的社會自學應考者)到各地經貿委有關部門報名,由各市經貿委有關部門到各市考辦辦理集體報名手續。按照省考委的規定,考生于每年的4月和10月參加全省統一考試。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企業管理專業專科的考試者,達到專業計劃規定的要求,所有課程考試合格(包括筆試與實踐性環節考核),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準予畢業,發給專科畢業證書。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企業管理專業本科的考試者,達到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要求,所有課程考試合格(包括筆試與實踐性環節考核),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并已具有專科畢業證書,準予畢業,發給本科畢業證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有關規定及省考委有關具體規定,授予符合條件的考生管理學學士學位。
六、為搞好職業資格證書與學歷證書的相互銜接,凡取得企業職業經理人資格證書或工商管理職業資格證書者,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企業管理專業學習,可免考該專業考試計劃中相關課程。其中,取得中級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該專業專科考試計劃中相關5門課程;取得高級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該專業本科考試計劃中相關5門課程(具體資格證書課程見附件)。
七、關于課程免考問題按省考委制定的《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實施細則》執行。
八、本專業專、本科專業學歷課程報考費用按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下發的魯價費用[2002]68號文件執行。
九、本專業何時停考由省考委與省經貿委根據情況協商后另行通知。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