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短期不增自考次數 早拿畢業證可到外省加考
| 內容提要:我省自學考生需要轉到外省考試的,需經轉出省轄市自考機構審核同意,開具轉考介紹信,考生憑轉考介紹信、“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直接到轉入省自考機構辦理學籍。 |
16個省份一年考4次
據了解,一年舉辦4次自學考試的省份目前共有16個,它們分別是天津、重慶、遼寧、江蘇、浙江、山東、安徽、湖北、湖南、陜西、四川、廣東、福建、黑龍江和云南。
省自考辦有關負責人稱,按照教育部規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兩次,分別在4月和10月更后一周的周六、周日。每年1月和7月的考試為加考,需要當地教育部門報請教育部批準后,方能實施。
這位負責人說,我省是全國自學考試規模更大的省份之一,在籍考生約110萬人,單次報考人數更多時超過50萬人。然而,隨著近幾年普通高招、成人高招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自考人數呈逐年減少趨勢。以今年4月22日~23日舉辦的自學考試為例,報考人數只有21。8萬。因此,我省短期內不會考慮增加自學考試的次數。
考生可到外地參加自考
自學考生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如果因戶口遷移、畢業分配、工作地點變動等客觀原因,需要跨省轉考的考生,或者想早點兒拿到自考畢業證的考生,可向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再到轉入地繼續參加自學考試。
據省自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教育部增加自考次數的政策是從2001年開始的,考試時間為每年的1月和7月,考試課程為《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鄧小平理論概論》等8科。其中,《鄧小平理論概論》試卷中“形勢與政策”部分,4月和10月的考試范圍不變。考試課程的收費與現行收費標準一致。
此外,每一年1月的考試范圍為上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的國內外時事,每一年7月的考試范圍為上年12月1日至當年5月31日的國內外時事。
一年舉辦4次自學考試的地區,每年4月、10月的考試時間和課程安排不變。1月和7月考試時間均為當月中旬。
跨省轉考手續這樣辦
根據省自學考試報考程序要求,我省自學考生需要轉到外省考試的,需經轉出省轄市自考機構審核同意,開具轉考介紹信,考生憑轉考介紹信、“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直接到轉入省自考機構辦理學籍。轉出省轄市自考機構必須在每次報名結束15日內,將轉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轉往省份等情況上報省自考辦。省自考辦審核后,將考生的考籍檔案以機要函件方式寄往有關省自考機構。
省自考辦有關負責人提醒說,辦理省際轉考,要經過各級考辦的嚴格把關,考生在違紀停考期間一律不予辦理。而且,在我省停考處理期間,由外省轉入的成績不予承認。凡不經審查,不辦理轉考手續,擅自以新生名義在異地報考者,均按不同的考生報考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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