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08自考標志設計(實踐)考試大綱
課程代碼:04472
課程名稱:標志設計(實踐)
Ⅰ、課程性質與設置目的要求
《標志設計》課程是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藝術設計專業的必修課程,它是企業形象設計的核心部分,是品牌競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求學生必須掌握標志的設計知識,并具備用相應的理論方法解決后續的CI設計作品。
Ⅱ、考試目標(考核要點)
第一章 標志的概述
課題一、標志的概述。
課題二、標志的歷史與發展。
第二章 標志的分類
課題一、按造型分類。
課題二、按功能分類。
課題三、按圖形形式分類。
第三章 標志設計的要求和原則
課題一、標志設計的要求。
課題二、標志設計的原則。
第四章 標志設計主題的選擇
課題一、以企業理念為題材。
課題二、以企業經營內容與產品外觀造型為題材。
課題三、以企業名稱、品牌名稱與其字首組合為題材。
第五章 標志設計的構思手法
課題一、象形
課題二、字形。
課題三、幾何形。
第六章 標志構成的表現形式
課題一、變異的表現形式。
課題二、正負的表現形式。
課題三、圖畫的表現形式。
課題四、以企業名稱、品牌名稱與其字首組合為題材。
課題五、標志的色彩
Ⅲ、有關說明和實施建議
為使大綱的規定在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考試命題中得到切合實際的貫徹落實,特作如下說明,并提出實施建議。
一、關于考試目標的說明為使考試內容具體化和考試要求標準化,本大綱在列出考試知識點的基礎上,綜合各章的知識點與目標,以合理的制定本課程的考核目標,目的在于準確地檢驗自學應考者的學習結果,從而使之更有目的地系統的、重點的學習本課程的教材,也使社會助學者能夠更全面地,有針對性地分層次進行輔導。同時,它也使考試命題能夠更加明確其范圍,從而比較準確地安排試題的知識能力層次的準確度。
二、關于自學教材端木志堅、余偉文編著,《標志設計》,江蘇美術出版社,2007年。
三、自學方法與社會助學提示
1、無論是自學還是社會集中輔導,都應該以指定教材為基礎,以大綱所開列的考試要點為重點,認真全面地掌握標志表現的基本技法和手段,掌握原理,認識現象,特別是針對標志傳達的準確性是本課程的重點。
2、結合課題,多做練習,能更為有效地開拓學生的思維。
四、關于命題考試的要求本課程的命題要求,應根據本大綱所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考試目標來確定范圍。考試命題適當突出重點。選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的知識點。但也要考慮到命題考試作為課程結業考試應包含相當水準與要求。因此命題中也會設置一定難度的內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廣大考生應在平時標志設計練習中豐富和完善自己的學習。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