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心理衛生與心理咨詢》串講資料(一)
第一章 心理衛生概論
世界衛生組織在1948年成立時通過的憲章所規定的:"健康不僅僅是沒有疾病和不虛弱,而是一種軀體、心理和社會適應的完美狀態。"
心理衛生的內容有哪些方面?(簡答)
答:心理衛生的內容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預防各種心理障礙的發生,同時對心理障礙患者進行有效的治療和康復;
其次,是根據人生不同年齡階段的心理特點,制定出保持各年齡階段心理健康的一般和特殊的心理衛生的原則和方法;
第三,是提供人們在生活、工作和勞動的各個領域中進行活動時所要注意的心理衛生原則和措施;
第四,制定培養和鍛煉健康人格的心理衛生原則和措施。
心理衛生是通過各種有益的教育和訓練以及周圍世界的良好影響,維護和提高人們的心理健康水平,預防各種心理障礙的發生,并對心理障礙患者進行有效的治療和康復,使人處于一種完整的健康狀態。
祖國醫學中的"七情學說"可以說是對心理衛生的思想更具體更全面的闡述。
在國外,心理衛生的思想起源于古希臘。
這一舉措被認為是世界心理衛生的起點,比奈爾亦被視為心理衛生運動的先驅者,但此時心理衛生尚未形成大規模的運動。
現代心理衛生始于1908年的美國,而對現代心理衛生運動興起做出直接貢獻的是美國的比爾斯。他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寫了一本名為《自覺之心》
經典的心理健康標準(選擇)
1.馬斯洛自我實現者的模式
2.羅杰斯的機能充分發揮者理論
3.奧爾波特的"成熟者"模式
"健康不僅是沒有疾病"的著名論斷就是馬斯洛提出來的。
心理健康的具體標準(論述/簡答)
一、智力發展正常。正常智力水平是人們生活、學習、工作、勞動的更基本的心理條件,是人們與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保持動態平衡的心理保證。因此,智力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標準之一。
二、了解自我,悅納自我。人要有正確的自我意識。心理健康者能體驗到自己的存在價值,既能正確地了解自我、評價自我,又能接受自我。
三、接受他人,善與人處。人與人之間正常、友好的交往不僅是維持心理健康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也是獲得心理健康的重要方法。;
四、正視現實,接受現實。心理健康的人能夠面對現實,接受現實,并能積極主動地去適應現實和改造現實,而不是逃避現實。
五、熱愛生活,樂于工作。心理健康的人能珍惜和熱愛生活,積極投身于生活,并在活動中盡情享受人生的樂趣。他們還在學習和工作中盡可能地發揮自己的個性和聰明才智,并從工作的成果中獲得激勵和滿足。
六、能適當地表現情緒。心理健康的人愉快、樂觀、開朗等積極的情緒體驗始終占優勢狀態,雖然有時也會有悲傷、憂愁、焦慮和憤怒等消極情緒。
七、健全的人格。
健全的人格的主要標志有:
1.人格的各個結構要素不存在明顯的缺陷與偏差;
2.具有清醒的自我意識,不產生自我同一性混亂;
3.以積極進取的人生觀作為人格的核心,并以此有效地支配自己的心理行為;
4.有相對完整統一的心理特征。
八、心理行為符合年齡與性別特征。心理健康的人應具有與同年齡相符合的心理行為特征,如果一個人的心理行為經常嚴重偏離自己的年齡特征,如十多歲的少年外出時總是需要父母陪伴,就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現。此外,人的心理行為也應與其性別特征大致相符,如果女子過于男性化,男子過于女子氣、"娘娘腔"則易造成社會性別角色的反差和沖突,難于適應社會和群體,造成心理的失衡和痛苦,影響正常的生活。
健康的情緒狀態有如下三方面的標志:(選擇)
1.情緒穩定。一個人情緒活動不穩定,變化無常是情緒不健康的表現;
2.心情愉快。如果一個人經常心情低落或緊張不安,則是情緒不健康的表現;
3.情緒的變化有其適當的原因。如果一個人受到挫折反而高興,受人表揚反而憤怒;或者事過境遷之后,一個人仍舊沉溺于原有的情緒中長期不能自拔,便是情緒異常,心理不健康的表現。
心理健康評估原則(簡答)
1.個體心理活動要與生物學特征相符;
2.個體心理活動要與客觀環境相符。心理是客觀現實的反映,任何正常的心理活動和行為,無論形式或內容均應與客觀環境,特別是社會環境,保持一致即保持心理與環境的同一一性。
3.個體心理活動內部各成分間協調統一。一個人的認知、體驗、情感、意志行為在自身是一個完整和諧一致的統一體。這種整體性是確保個體具有良好社會功能和有效地進行活動的心理基礎。
4.人格的穩定性。個性心理特征形成后,就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并在一切生活中顯示其區別于他人的獨特性,在沒有重大變故的情況下,一般不易改變。
心理衛生的具體工作中應注意哪些方面的內容?(簡答)
答:在具體的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心理健康的具體標準僅適合于大多數人,沒有全部達到其標準的人并非意味著心理不健康,但在某一標準方面極端異常的人,必定是屬于心理異常;
2.心理健康的標準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它受時代、民族、文化等因素制約,會隨著時間、地點、人群發生變化;
3.心理健康有一定的時間概念,異常心理和行為的偶爾出現不能成為心理變態的依據,而異常心理和行為究竟維持多久才能屬于變態或病態,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4.心理不健康不等于有精神疾病;
5.心理健康并不意味著完美無缺
6.盡管有關心理健康的具體標準人們不一定能完全達到,但是,心理健康評估的四條原則性的標準卻是心理健康者必須要做到的。
心理衛生學的任務有哪些?(簡答)
答:心理衛生學的任務有:
1.宣傳、普及心理衛生知識,提高心理衛生意識;是心理衛生工作的首要任務。
2.研究影響心理健康的因素及其作用機制。影響人們心理健康的因素可綜合歸納為心理的、生物的、社會的等幾方面。
3.研究并制定維護和提高人們心理健康水平的措施,探索預防、診斷和治療心理疾病的方法。
第二章 心理障礙
心理障礙,就是指個體無法有效地按社會規范或適宜的方式去適應環境要求,從而表現出心理活動的異常狀態。(名詞)
心理障礙的判別標準(簡答)
1.個人經驗標準。以個人經驗做為標準是判別者根據自己掌握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在充分收集第一物資料的基礎上,憑借個人的認識和經驗去評價他人的心理活動,或以一般人對常態的經驗作為出發點或參照系,來判別他人的心理是正常還是異常。
2.社會適應標準。在一般情況下,人的行為與環境是相互協調、相互一致的。如不能適應社會環境,則被認為是病態。
3.統計學標準。統計學標準認為,人們的心理測量結果通常呈正態分布,居中的大多數人屬于心理正常范圍,兩端者被視為"異常".也就是說,一種心理活動在同等條件下若為大多數人所具有屬于正常;若背離了大多數人的一般水平就是異常。
4.癥狀與病因學標準。癥狀與病因學標準是將心理障礙當作軀體疾病來看待。如果一個人身上表現的某種心理現象或行為,可以找到病理解剖或病理生理變化的依據,便認為此人有心理障礙或精神疾病。
CCMD-2-R把精神疾病分為十大類:
編碼 疾病的名稱
0 腦器質性精神疾病與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
1 精神活性物質與非依賴物質所致精神障礙
2 精神分裂癥,其他精神病性障礙
3 情感性精神障礙(心境障礙)
4 神經癥與心理因素有關的精神障礙
5 與心理因素有關的生理障礙
6 人格障礙,意向障礙(沖動控制障礙)與性變態
7 精神發育遲滯
8 兒童少年其精神障礙
9 其他精神障礙及與司法鑒定和心理衛生密切相關的幾種情況+
精神病性精神障礙,其主要的疾病有腦器質性精神障礙、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癥、偏執性精神病、重性情感性精神障礙等。(選擇)
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礙,主要的疾病有神經癥、進食障礙、睡眠與覺醒障礙,性功能障礙、人格障礙等。(選擇)
自知力又稱內省力,是指病人對其自身精神狀態的認識能力,即能否判斷自己的有病和精神狀態是否正常,能否正確分析和識別,并指出自己既往和現在的表現與體驗中哪些屬于病態。(名詞)
精神病性精神障礙與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礙的區別在于:
1.神經癥患者,大多數具有完整的自知力,精神病人一般均有不同程度的自知力缺陷;
2.精神病的初期,有些病人的自知力尚保存,能夠覺察到自己的精神狀態發生了變化。隨著病情的發展和加重,病人往往對自己的精神癥狀喪失判斷力,否認自己是不正常的,甚至拒絕治療,此時稱為自知力缺損。
心理障礙的發生原因主要是有生物、心理和社會這三個方面的因素。
心理沖突是指個體在有目的的行為活動中,存在著兩個或兩上以上相反或相互排斥的動機時所產生的一種心理矛盾狀態。(名詞)
挫折是指人們在有目的的活動中,遇到無法克服或自以為無法克服的障礙或干擾時,需要或動機不能得到滿足而產生的消極反應。
特殊的人格特征:A型行為特征被認為是冠心病易患性人格;C型行為特征是癌癥易患性人格等。
社會因素的影響(簡答/論述)
1.文化的影響。
A.不同的文化和環境背景下所產生的心理障礙的病種、癥狀、內容和頻率大相徑庭。文化偏低的農村居民或民族中,瓜性精神障礙以及與迷信巫術相聯的精神障礙和民間健身術等引起的精神障礙較為常見。
B.文化較高的地域居民或民族,則偏執性精神障礙、妄想性精神分裂癥、強迫癥、神經衰弱等心理障礙較多見。
2.早期教育與家庭環境。
A.對個體早期發展的研究表明,那些在單調、貧乏環境中成長的嬰兒,心理發展將受到阻礙,潛能的發展將受到抑制。
B.兒童早期與父母的關系會對個體以后的心理健康產生極大影響。
C.父母對兒童的態度和教養方式也會影響個體的心理健康。
3.環境干擾。
A.社會或環境的應激事件的影響,如大氣污染、噪音干擾、交通混亂、居住擁擠、人際關系緊張、社會動蕩等,都可增加人的心理和軀體應激,使人們長期處于緊張、焦慮、抑郁、不安等狀態下。B、
B.長此以往,會使人易患心身疾病、神經癥或其它心理障礙。
4.生活事件。
A.生活事件不僅是測量應激的一種方法,也是一項預測心身健康的重要指標。
B.如果在一段時間內發生太多的生活事件,它們對個體抵抗力的影響就會累加,個體的心身狀況就很容易受到影響。
心因性精神障礙是指,由于強烈或持久的心理社會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的一組功能性精神障礙。
心因性精神障礙的特點是(簡答)
1.心理社會因素是造成精神障礙的直接原因,起主導作用;
2.臨床主要表現與心理社會刺激因素密切相關;
3.病因消除或改變環境后,精神癥狀相繼消失;
4.預后良好,無人格方面的缺陷等。
根據CCMD-2-R,這一類疾病常駐見的有急性應激反應、創傷后應激障礙、適應性障礙、與文化相關的精神障礙,如氣功所致的精神障礙、神經癥性反應等。
急性應激反應又稱急性心因性反應,是指由于遭受到急劇、嚴重的心理社會應激因素后,在數分鐘或數小時之內所產生的短暫的心理異常。
創傷后應激障礙又稱延遲性心因性反應,是指由于受到嚴重而強烈的威脅性或災難性打擊,而引起精神障礙的延遲出現或長期持續存在。
創傷后應激障礙的臨床表現。(簡答)
1.反復回憶創傷性體驗。反復回憶創傷體驗主要表現為,患者無法控制地回想遭受創傷的經歷和體驗,如同電影中"閃回",在夢中反復重現創傷性事件或做噩夢,忽然感到似乎事件又在重演,因而發生相應的情緒的行為反應。
2.回避與創傷性事件有關的刺激,或情感麻木。患者回避談及與創傷有關的話題,或回避可能勾起恐怖回憶的事情和環境,似乎已經遺忘了此事。有時可表現出一種"麻木"感,對生活中的某些重要方面不愿提及和不感興趣,對周圍環境漠無反應,與人相處不親熱,使人產生疏遠感。
3.警覺性增高。患者警覺性過,易產生驚跳反應,易激惹或暴怒發作。有的可表現出難以入睡,不能維持長時期熟睡或易醒。注意力難以集中,即使集中也不能持久。
適應性障礙是由于明顯的生活環境改變或應激事件后的適應期間,主觀上產生煩惱、痛苦和情緒變化,并常伴有社會功能受損的一種狀態。
神經癥是對一組心理障礙的總稱。主要表現為持久的心理沖突,病人覺察到或體驗到這種沖突,并因之而深感痛苦且妨礙其心理功能或社會功能,但沒有任何可證實的器質性病理基礎。
神經癥的特征(簡答)
答:神經癥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神經癥的發病通常與不良的心理社會因素有關;
2.癥狀復雜多樣,但臨床檢查未能發現器質性病變;
3.病人一般能適應社會,但其癥狀妨礙了病人的心理功能或社會功能;
4.不健康的素質和人格特性常構成發病的基礎;
5.病人對癥狀有自知力;
6.感受到精神痛苦,常有迫切治療的要求。
根據CCMD-2-R,神經癥包括了以下幾種類型:焦慮性神經癥、恐怖性神經癥、強迫性神經癥、抑郁性神經癥、癔癥、疑病性神經癥、神經衰弱和其它神經癥。
一、焦慮性神經癥簡稱焦慮癥,是以焦慮為主要臨床表現,同時伴有明顯的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和運動性不安的一種障礙。焦慮性神經癥狀有兩種更主要的臨床表現形式:廣泛性焦慮癥和驚恐障礙。
精神性焦慮是廣泛性焦慮障礙的核心癥狀,包括不同程度的擔憂、緊張、不安全感和害怕等表現。患者的焦慮既無確定的對象又無具體的內容。
驚恐障礙又名急性焦慮癥,是以驚恐發作為原發和主要臨床相的一種神經癥類型。發作常突然產生,在10分鐘左右癥狀到達高峰。發作通常持續20~30分鐘,極少有超過1小時者。
二、恐怖性神經癥是指,患者對某一特定事物或處境產生強烈的害怕情緒,并采取回避行為,同時伴有焦慮癥狀和植物神經功能障礙這類的心理障礙,簡稱恐怖癥。
近來多數專家建議將形形色色的恐怖癥簡化為以下三類:場所恐怖癥、社交恐怖癥和簡單恐怖癥。
1.場所恐怖癥:患者恐怖的對象主要為特定的公共環境或場所,包括商店、劇場、公共汽車和火車、廣場等。他們共同的特征是擔心在公共場所中昏倒而無親友救助,或失去自控又無法迅速離開。
2.社會恐怖癥:患者恐怖的對象主要為社交場合和人際接觸。他們拒絕參加各類聯歡會,也可能回避所有公眾場合,嚴重者可因恐怖而回避朋友,與社會隔絕而僅與家人保持接觸,甚至失去工作能力。特別是自覺臉紅的癥狀尤其典型,因此,也被稱為"赤面恐怖".
3.簡單恐怖癥:又稱物體恐怖癥。患者恐怖的對象主要為特定的物體,如動物、鮮血、尖銳鋒利的物體等。這類恐怖癥狀在兒童中較常見。
三、強迫性神經癥是以不能為主觀意志所克制,反復出現的觀念、意向和行為為臨床特征的一種心理障礙,簡稱強迫著。
強迫癥根據其臨床上表現的性質,可分為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兩大類。
1.強迫觀念,表現為強迫思維(a強迫性窮思竭慮b強迫性懷疑c強迫性回憶d對立性思維);強迫表象;強迫性恐懼;強迫意向(又稱強迫沖動)。
2.強迫行為,大致可分為:屈從性強迫行為(a強迫洗滌b強迫檢查c強迫計數);對抗性或控制性強迫行為(強迫儀式)。
四、抑郁性神經癥,又名神經癥性抑郁,是由社會心理因素引起以持久的心境低落為主要癥狀的神經癥。
五、疑病性神經癥簡稱疑病癥,是一種對自己身體健康狀況過分關注,擔心或想念自己患有一種或多種嚴重軀體疾病,經常述說軀體不適,反復就醫,經各種醫療檢查均不能證實疾病存在的心理病理觀念。
六、神經衰弱是由于某些長期存在的精神因素引起腦功能活動的過度緊張,從而產生精神活動能力的減弱。其主要臨床特點是易興奮又易疲勞,常伴有各種軀體不適感和睡眠障礙,不少患者病前具有某種易感素質或不良個性。
簡述神經衰弱的臨床表現(簡答)
答:神經衰弱的臨床表現主要有如下三組:
1.與精神易興奮相聯系的精神易疲勞;
2.情緒癥狀。患者的情緒癥狀主要有煩惱、易激惹和心情緊張。
3.心理生理障礙。A睡眠障礙b頭部不適感c個別內臟功能的輕度或中度障礙。
七、癔癥又稱癔病或歇斯底里癥,是指在不良人格基礎上,由于精神因素或不良暗示作用引起的一種心理障礙。此病癥可呈現各種不同的臨床癥狀,如感覺和運動功能障礙,內臟器官和植物神經功能推敲以及精神異常。癥狀無器質性損害的基礎。
精神因素和暗示作用是癔病發病的主要原因。
癔癥性格主要有四個特點:1.高度情感性,情感反應強烈鮮明,但膚淺不穩;2.暗示及自我暗示性強;3.以自我為中心;4.想象豐富,甚至以幻想代替現實。
癔癥主要臨床表現分為兩個類型:
1.轉換型,主要表現為軀體功能的障礙。A感覺障礙b運動障礙c自主神經障礙
2.分離型,表現以精神癥狀為主。A情感爆發B意識障礙(表現為意識朦朧狀態或昏睡;癔癥性朦朧狀態;癔癥性神游癥;癔癥性夢行癥;癔癥性假性癡呆等)C身份障礙(雙重或多重人格、鬼魂附體等)。
器質性精神病是一組具有多種表現的精神疾病,一般與影響大腦功能的軀體疾病密切相關,或被認為是上軀體疾病所引起的一組精神疾病。
精神分裂癥是以基本個性改變,思維、情感、行為的分裂,精神活動與環境的不協調為主要特征的一類更常見的精神病。
精神分裂癥的臨床分型:
1.單純型。一般無幻覺和妄想。
2.青春型。多發病于青春期
3.緊張型。
4.偏執型。更常見的類型。約占精神分裂癥的55%.
情感性精神障礙又稱心境障礙,是指以心境顯著而持久的改變——高漲或低落為基本臨床表現的一組疾病,伴有相應的思維和行為改變,有反復發作的傾向,間歇期基本緩解。
本病發作可表現為躁狂相或抑郁相:
躁狂癥的典型癥狀是心境高漲、思維奔逸和活動增多。
抑郁癥主要以抑郁心境、思維遲緩和意志活動減退為主要癥狀,多數病例存在各種軀體癥狀。
人格障礙是指人格在其發展和結構上明顯偏離正常,以致不能適應正常社會生活的障礙。
人格障礙主要表現有哪些特征?(簡答)
答:人格障礙表現有以下一些特征:
1.嚴重的人格缺陷。人格嚴重偏離正常或行為怪僻。
2.對自己的人格缺乏自知力。
3.行為的目的和動機不明確。易受情感、偶然動機或本能欲望支配。
4.人格偏離相對穩定。
5.智力正常,無意識障礙。
6.早年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