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09年自考中大型建筑設計考試大綱
課程名稱:中大型建筑設計
課程代碼:4858
第一部分 課程性質與目標
一、課程性質與特點
建筑設計課程是建筑學專業課程結構中的主干課程,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設計(本科)專業主要的專業技能課程。建筑設計是政策、技術和藝術等水平的綜合體現。它是一門內容豐富,實踐性很強的,以專業操作技能為主的課程。建筑設計課程遵循從小到大,從簡到繁的認識規律,逐步擴大與加深建筑設計知識和能力的培養與鍛煉,培養考生在建筑設計領域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
建筑設計課程設置的目的是使考生通過學習與設計實踐,掌握建筑設計人員必須具備的工作技能。課程遵循由簡入繁,循序漸進的原則,課題選擇上要做到規模大小恰當,內容繁簡適度,學習重點明確。
課程的基本要求是:
1、要求考生在師生互動的教學中能掌握科學的設計方法,構思能力和執業規格建筑師設計工作的操作技能和表現能力。
2、要求考生在學習過程中擴大相關知識面,能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全面協調解決好有關環境質量,經濟適用,技術構造,建筑造型等諸多方面的設計問題。
3、要求考生能在設計過程中,了解、熟悉和自覺運用國家有關法規、規范與條例。
4、要求考生能在設計過程中,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考生注重生態、關注環境、重視“可持續發展”原則和“以人為本”的設計思想。
三、與本專業其它課程的關系
建筑設計課程與本專業許多課程相關聯,是各相關課程的綜合運用與表達。
《素描》、《水彩》、《畫法幾何與陰影透視》、《計算機繪圖設計》等課程為《建筑設計》課程提供了基本手段與基本技能。
《建筑學原理》、《建筑材料與構造》、《建筑力學與結構》、《建筑結構方案與選型》、《城市規劃原理》、《建筑設備》、《建筑物理》、《建筑法規與經濟概論》等課程為建筑設計課程提供了基本知識。
第二部分 課程內容與考核目標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中大型建筑設計》可視為建筑設計課程的“提高、綜合”階段。建筑設計的學習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復雜功能的分析與處理的能力;對復雜空間組合的整合能力。
二、課題選擇
本課程的設計課題,以中大型公共建筑為主,如旅游賓館、高層公寓、高層辦公建筑等項目,建筑規模可在10000-30000平方米之間,地形條件有一定的復雜性。
三、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復雜功能的流線組織與不同空間的整合(重點)
流線組織是復雜功能建筑空間組合設計的前提,要對流線的特點作出分析,分清矛盾的主次才能找到空間整合的切入點。要考核學生抓主要矛盾的整合能力。
(二)高層建筑設計的基本原則(重點)
學生通過設計,在設計中運用已經學過的《高層建筑設計原理》的基本點,掌握高層建筑設計的基本原則。主要考核高層建筑的“交通核”與使用空間的關系;高層建筑的形體、造型與高層建筑結構體系的關系。
(三)高層建筑的消防設計(重點)
高層建筑的防火問題是高層建筑設計中的安全保證,也是審查設計是否科學可行的首要條件。要考核高層建筑設計中的防火設計,如疏散距離,防火間距,防火等級,樓梯間,避難層,電梯等設計問題的處理。
四、助學要點
(一)要引導學生梳理矛盾,分析矛盾,學會在諸多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進行突破。
(二)要提高對設計條件中,環境依據和城市文脈,城市設計的重視程度,逐步建立以環境為主導的構思方法。
(三)要強調相關技術規定的重要性,設計方案的可行性要落實在相關設計規范的基礎之上。
第三部分 有關說明與實施要求
一、考核標準
《建筑設計》課程的考核標準具有較大的彈性和層次差別,一般可在下列方面進行區別:
1、設計構思方面:是否科學;是否全面;是否有創新。表現程度如何。
2、空間組合方面:是否合理;是否通順;是否有章法。表現程度如何。
3、造型設計方面:是否協調統一;是否美觀動人;是否有特色。表現程度如何。
4、構造設計方面:是否科學合理;是否經濟適宜;是否有創新。表現程度如何。
5、圖面表現方面:是否整潔有序;是否符合執業規范。表現程度如何。
二、自學方法指導
《建筑設計》課程需要足夠的自學時間,課上學習時間與自學時間之比不得小于1:1。在教師啟發與指導的基礎上,參閱資料,獨立思考,深化設計,并建議在課堂作業之外安排以下多種自學方式:參觀設計作業展評、優秀作品評介、參加學術報告與講座等活動。
三、社會助學要求
1、教學方法上要強調教師指導與示范,學生親自操作,循序漸進,邊操作邊學習;
2、教學內容上要在規范化的前提下因材施教;
3、課題選擇上要指導考生做到規模大小恰當,內容繁簡適度,教學重點明確;
四、關于命題考試的有關規定
1、本課程考核依據為設計作業圖紙,以兩個設計作業的平均成績為課程考核成績。
2、可參照以上考核標準,由專業教師集體評分定出成績。
3、評分采用百分等級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