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09年自考商業空間設計考試大綱
課程名稱:商業空間設計
課程代碼:4824
第一部分 課程性質與目標
一、課程性質與特點
本課程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環境藝術設計專業(本科)的一門專業必修課程。它是一門研究商業環境空間的概念、認識、形態以及商業環境空間的綜合設計的專業課程。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對于環境藝術設計專業考生的設計實踐具有指導意義。
二、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課程的設置,可使自學應考者通過學習掌握商業環境空間設計的基本理論,空間的形態及空間設計的基本形式和基本方法,包括商業環境空間中氣氛的營造,照明的設計和色彩的設計以及材料的運用,進一步提高對商業環境空間的設計能力。通過本課程的學習,自學應考者應能夠順利而準確地完成本課程的各項課程設計,掌握商業環境空間設計的形式、方法和規律以及商業環境中照明、色彩和材料的運用,具有獨立的綜合設計表現能力,初步具備分析、評價優秀作品的能力以及獨立完成實戰商業環境空間設計的能力。
三、與本專業其它課程的關系
《商業空間設計》是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學生必修的一門專業課程,它與環境藝術設計專業的許多其它課程有著密切的關系。《專業制圖》、《專業表現技法》是本課程的基礎,《環境空間裝飾設計》、《裝飾材料與施工構造》等與本課程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第二部分 考核內容與考核目標
第三章 環境色彩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了解色彩的基本理論,掌握色彩的規律,以便能夠把色彩很好的運用到商業環境空間的設計當中。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色彩的識別與應用。(重點)
理解:色彩的應用。
(二)環境色彩設計的原則和規律。(次重點)
理解:環境色彩設計的原則。
(三)色彩的聯想與象征。(一般)
第四章 商業環境照明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了解商業環境中的照明,并能在商業環境空間設計中很好的把握其中照明的設計。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商業環境照明設計。(重點)
理解:商業環境照明設計的構思。
(二)商業照明設計的要求和方法。(次重點)
理解:商業照明設計的要求及照明方式。
(三)照明光源的光色和顯色性。(一般)
第五章 商業環境空間設計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了解空間的概念與特性,以及空間與人的行為,內部空間的形態,以及內部空間設計的基本形式和基本技法。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內部空間設計。(重點)
識記:內部空間形態。
理解:內部空間設計的基本形式和基本技法。
(二)空間的概念、特性以及與人的行為。(次重點)
識記:空間的概念。
理解:空間的特性,以及與人的行為。
(三)外部空間設計。(一般)
第三部分 有關說明與實施要求
一、考核目標的能力層次表述
本大綱在考核目標中,按照“識記”、“理解”、“應用”三個能力層次規定其應達到的能力層次要求。各能力層次為遞進等級關系,后者必須建立在前者的基礎上,其含義是:
識記:能知道有關的名詞、概念、知識的含義,并能正確認識和表述,是低層次的要求。
理解:在識記的基礎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關概念、原理、方法的區別與聯系,是較高層次的要求。
應用:在理解的基礎上,能運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聯系學過的多個知識點和嫻熟的技能,順利完成各部分的課程設計。是更高層次的要求。
二、指定教材
《商業形象與商業環境設計》 陳維信編著 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 2001年3月第一版
三、自學方法指導
認真閱讀教材。考生應根據大綱規定的課程內容與考核目標,認真閱讀大綱指定的教材。要在泛讀教材的基礎上,結合考核知識點和考核要求,認真研讀教材的重點理論部分。對知識點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要弄清、弄懂,牢固掌握并能融會貫通,
2、做好課程設計。課程設計是本課程考核的主要形式,考生應在重視教材理論學習的基礎上,認真做好課程設計的訓練和實踐。
3、努力提高基本技能。好的課程設計離不開熟練的技藝表現力,要將提高基本技能水平和課程設計實踐相結合才能將知識轉化為能力。因此考生要加強基本技能的訓練。
4、有效的提高綜合設計能力。綜合設計是要求考生能夠運用已學過的知識,對課題進行綜合表現的設計行為,是對考生進行綜合能力層次的考核。考生在設計練習過程中對所學知識進行合理的回顧與發揮,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四、對社會助學的要求
1、應熟知考試大綱對課程提出的總要求和各章的知識點。
2、應掌握各知識點要求達到的能力層次,并深刻理解對各知識點的考核目標。
3、輔導應以考試大綱為依據,指定教材為基礎,不要隨意增刪內容,以免與大綱脫節。
4、輔導要注意突出重點,對考生提出的問題要積極啟發引導。
5、輔導時應注意指導考生加強本學科研究方法的訓練,注重對考生能力的培養,特別是自學能力及創新意識的培養,要引導考生逐步學會獨立學習、獨立創作,不斷提高觀察和思維理解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6、助學學時:本課程共8學分,建議總課時144學時,其中助學課時分配如下:
章 次 | 內 容 | 學 時 |
| 第一章 | 商業形象與購物環境 | 2 |
| 第二章 | 商業環境標志設置 | 2 |
| 第三章 | 環境色彩 | 24 |
| 第四章 | 商業環境照明 | 24 |
| 第五章 | 商業環境空間設計 | 84 |
| 第六章 | 各種商店設計 | 8 |
| 合 計 | 144 | |
五、關于命題考試的若干規定
1、大綱各章所提到的內容和考核目標都是考試內容。試題覆蓋到章,適當突出重點。
2、試題難易程度應合理。
3、商業環境空間設計課程的考核采用作品考核方式,考試時間為180分鐘。采用百分制評分,60分為及格。
4、圖幅要求:A2一幅。
5、考試要求:功能合理,空間流暢,創意獨特,設計表達準確。
六、題型示例(樣題)
1、命題以商場、商店、餐飲、娛樂空間的設計為典型試題。(200m2~300 m2)
2、考試形式:
①平面功能規劃圖(1:100)。
②頂平面設計及燈位圖(1:100)。
③主要剖、立面圖(1:100)。
④透視表現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