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09年自考環境空間裝飾設計考試大綱
課程名稱:環境空間裝飾設計
課程代碼:4822
第一部分 課程性質與目標
一、課程性質與特點
本課程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專科)的一門專業必修課程,它是一門研究室內空間的概念、類型、造型以及設計方法的專業課程。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對于環境藝術設計專業考生的設計實踐具有指導意義。
二、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課程的設置,可使自學應考者通過學習掌握環境空間裝飾設計的基本理論,空間的類型,空間的造型以及空間設計的基本方法。進一步提高對空間的認識能力。通過本課程的學習,自學應考者應能夠順利而準確地完成本課程的各項課程設計,掌握空間的類型,空間造型設計的原則以及空間的設計方法,具有獨立的綜合設計表現能力,初步具備分析、評價優秀設計作品的能力以及獨立完成實戰環境空間裝飾設計的能力。
三、與本專業其它課程的關系
《環境空間裝飾設計》是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學生必修的一門專業課程,它與環境藝術設計專業的許多其它課程有著密切的關系。《專業制圖》、《專業表現技法》是本課程的基礎,《商業空間設計》、《室外景觀設計》等是本課程的后續課程
第二部分 考核內容與考核目標
第一章 室內空間的概念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了解室內空間的概念,室內空間與人的關系,以及室內空間的各種類型,以便運用到空間的設計當中去。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室內空間的類型。(重點)
識記:室內空間的各種類型。
(二)空間的概念以及與人的關系。(次重點)
第二章 室內空間造型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了解室內空間造型的主要內容和設計的原則,便于對環境空間作出更好的裝飾設計。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室內空間造型設計的原則。(重點)
識記:室內重點,空間的動與靜,空間的領域感、私密性,整體感。
理解:空間的性格和利用。
(二)室內空間造型的主要內容。(次重點)
理解:空間的分隔,聯系和組合。
第三章 室內空間設計方法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了解室內空間的設計方法,空間的虛、實,以及設計的要素,以便更好的完成設計。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室內空間的垂直要素與水平要素的設計。(重點)
理解:垂直要素和水平要素以及它們對空間起到的作用。
(二)形態與空間。(次重點)
理解:空間中的實體形態和虛體形態。
第三部分 有關說明與實施要求
一、考核目標的能力層次表述
本大綱在考核目標中,按照“識記”、“理解”、“應用”三個能力層次規定其應達到的能力層次要求。各能力層次為遞進等級關系,后者必須建立在前者的基礎上,其含義是:
識記:能知道有關的名詞、概念、知識的含義,并能正確認識和表述,是低層次的要求。
理解:在識記的基礎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關概念、原理、方法的區別與聯系,是較高層次的要求。
應用:在理解的基礎上,能運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聯系學過的多個知識點和嫻熟的技能,順利完成各部分的課程設計。是更高層次的要求。
二、指定教材
《室內空間設計》,李朝陽編著,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9年6月第一版
三、自學方法指導
1、認真閱讀教材。考生應根據大綱規定的課程內容與考核目標,認真閱讀大綱指定的教材。要在泛讀教材的基礎上,結合考核知識點和考核要求,認真研讀教材的重點理論部分。對知識點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要弄清、弄懂,牢固掌握并能融會貫通,
2、做好課程設計。課程設計是本課程考核的主要形式,考生應在重視教材理論學習的基礎上,認真做好課程設計的訓練和實踐。
3、努力提高基本技能。好的課程設計離不開熟練的技藝表現力,要將提高基本技能水平和課程設計實踐相結合才能將知識轉化為能力。因此考生要加強基本技能的訓練。
4、有效的提高綜合設計能力。綜合設計是要求考生能夠運用已學過的知識,對課題進行綜合表現的設計行為,是對考生進行綜合能力層次的考核。考生應加強綜合設計練習,理論聯系實際,不斷提高綜合設計能力。
四、對社會助學的要求
1、應熟知考試大綱對課程提出的總要求和各章的知識點。
2、應掌握各知識點要求達到的能力層次,并深刻理解對各知識點的考核目標。
3、輔導應以考試大綱為依據,指定教材為基礎。不要隨意增刪內容,以免與大綱脫節。
4、輔導要注意突出重點,對考生提出的問題要積極啟發引導。
5、輔導時應注意指導考生加強本學科研究方法的訓練,注重對考生能力的培養,特別是自學能力及創新意識的培養,要引導考生逐步學會獨立學習、獨立創作,不斷提高觀察和思維理解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6、助學學時:本課程共8學分,建議總課時144學時,其中助學課時分配如下:
章次 | 內 容 | 學 時 |
| 第一章 | 室內空間的概念 | 16 |
| 第二章 | 室內空間造型 | 64 |
| 第二章 | 室內空間設計方法 | 64 |
| 合計 | 144 | |
五、關于命題考試的若干規定
1、本大綱各章所提到的內容和考核目標都是考試內容。試題覆蓋到章,適當突出重點。
2、試題難易程度應合理。
3、環境空間裝飾設計課程的考核采用作品考核方式,考試時間為180分鐘。采用百分制評分,60分為及格。
4、圖幅要求:A2一幅。
5、考試要求:功能合理,空間流暢,創意獨特,設計表達準確。
六、題型示例(樣題)
1、命題以大堂、餐飲、娛樂、辦公空間的設計為典型試題。(200m2~300 m2)
2、考試形式:
①平面功能規劃圖(1:100)。
②頂平面設計及燈位圖(1:100)。
③主要剖、立面圖(1:100)。
④透視表現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