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表彰第四屆全國自學成才獎勵基金優秀自考生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學考試委員會:
為大力宣傳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自強不息、努力進取的先進事跡,鼓勵自學成才,為構建“學習型”社會、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做出貢獻,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自考委”)會同全國自學成才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開展了第四屆全國自學成才獎勵基金優秀自考生的評選活動。活動開展以來,各級自學考試機構精心組織,有關單位大力支持,廣大考生積極參與。經過認真、細致、嚴格的工作,評選出“全國十佳自考生”10名(附件一)、“全國單項優秀自考生”35名(附件二)、“全國優秀自考生”165名(附件三)。全國自考委決定對他們予以表彰。
評選出的210名優秀自考生是千百萬自考生的杰出代表,他們的感人事跡展現了中華民族發奮圖強、勤奮創新、拼搏進取的精神風采,是廣大自考生、自考工作者和社會各界學習的榜樣。希望受到表彰的自考生珍惜榮譽、不懈努力,在工作、學習中取得更大的成績,為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做出貢獻。
各級自學考試機構和社會助學組織應以此次評選表彰為契機,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宣傳活動,激勵廣大自考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激發自考工作者努力工作的熱情,推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在新形勢下不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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