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心理衛生與心理咨詢”課程考試大綱
課程名稱:心理衛生與心理咨詢
課程代碼:1240
第一部分 課程性質與目標
一、課程性質與特點
心理衛生與心理咨詢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工作與管理(本)專業的必考課程,是為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心理衛生與心理咨詢的基本理論和實際業務水平而設置的一門專業基礎課,是一門理論聯系實際、應用性較強的課程。
本課程以普通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為基礎,吸收心理咨詢方面的更新研究成果,系統、扼要的介紹心理咨詢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術,為學生提供較為全面、系統、準確的心理咨詢知識體系,同時也為普通大眾提供維護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識。
二、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
課程設置目的是:使學生通過學習掌握心理咨詢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熟悉心理咨詢流派的理論與技術,提高學生心理咨詢的理論修養,培養學生具有一定的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心理問題的能力,為未來從事心理咨詢與個案輔導以及心理咨詢與個案輔導研究奠定基礎。
課程基本要求是:要求學生正確理解心理咨詢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了解心理咨詢理論的發展動向,掌握心理咨詢的基本方法與技術,學會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心理咨詢案例,初步具備在現實生活中運用心理咨詢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與本專業其他課程的關系
“心理衛生與心理咨詢”課程涉及社會工作與管理的重要工作原理、方法和技術,以本專業的“社會學概論”、“社會心理學”等為先期課程,并以其基本原理、方法和技術充實“個案社會工作”、“團體社會工作”、“社區社會工作”等后續課程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