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經濟法概論”課程考試大綱
課程名稱:經濟法概論
課程代碼:3091
第一部分 課程性質與目標
一、課程性質與特點
經濟法概論是農村經濟管理類專業的專業基礎課。本課程以簡明的敘述,介紹經濟法基本常識、市場主體、市場運行和宏觀調控等方面法律的基本內容。既向考生傳授了從事農村經濟管理工作必備的法律知識,又會對提高考生的法律意識產生積極作用。
二、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
通過本門課程的學習考生應達到:
1、對經濟法的概念、對象及作用有比較全面的了解。
2、對市場主體、市場運行、宏觀調控等方面法律的具體內容有比較深入的了解。
3、對處理各種經濟法律事務的程序比較熟悉。
三、與本專業其他相關課程的關系
經濟法概論是在學習鄧小平理論與法律基礎等課程基礎上,對經濟領域的專門法律進行的進一步學習和研究。學習本門課程與本專業的其他專業課程,如:企業管理、市場營銷、會計、財務等課程有密切的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