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民航概論”課程考試大綱
課程名稱:民航概論
課程代碼:3194
第一部分 課程性質與目標
一、課程性質
“民航概論”是交通運輸 (民航運輸)、航空維修工程管理、機場管理的專業基礎課。是該專業學生了解和學習民用航空知識的入門課程。通過學習民用航空概述、飛機飛行的基本原理、飛機的基本飛行性能和特殊情況下的飛行、飛機的活動環境、航行、航空通信、導航和監視、航空港……,使學生具備必要的航空知識。進一步了解民用航空的特點,并明確民用航空運輸的主要職責。在保證飛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發揮航空器、飛機的性能,完成空中交通運輸任務,實現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即保證飛行安全第一、爭取飛行正常,保證服務質量。
二、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
課程目標是使學生初步掌握民用航空的基本知識,認識到民航的作用和地位,了解民航工作的特點,從而激發學生學習航空專業的積極性。同時為所學專業的發展,打下重要的基礎。其基本要求如下:
1、了解航空及民用航空的基本組成、空中交通運輸的發展趨勢;
2、理解流體力學中的基本定律及流體運動基本定律在飛行中的應用;
3、能理解大氣物理現象對航空器飛行所產生的影響,尤其要明確危險天氣對飛行的影響,并初步掌握各種更低天氣標準;
4、初步掌握正確航行的基本條件、飛行、航行資料對飛行的重要性,航空地圖所提供的航行數據是正確航行的基礎;
5、要掌握飛行中實際的飛行路線和預定飛行路線的差別,并能畫出在風影響下的航跡和飛機位置圖;
6、初步掌握航空通信、航空導航在航空中的作用和地位,并要了解有關導航系統的基本工作情況及導航實質,并著重掌握系統所提供的導航數據(資料);
7、理解空中交通運輸中飛行安全和經濟效益的關系,要明確經濟效益必須建立在飛行安全的基礎上,要重視航空器飛行中的飛行性能;
8、了解各種特殊情況的飛行,并初步掌握(從理論上)特殊情況下飛行的處理過程;
9、基本掌握航空港的基本概念、航空港的基本組成及未來的發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