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船舶操縱”課程考試大綱
課程名稱:船舶操縱
課程代碼:3550
第一部分 課程性質與目標
一、課程性質與特點
船舶操縱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航海技術專業的一門專業課程。同時也是《STCW 78/95公約》所要求的船員取得在船上工作資歷所必須學習和考核通過的專業技術課程。
二、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課程的設置目標是向航海技術專業學生傳授船舶操縱的專業知識。學生通過本課程的學習,懂得船舶的操縱性能,掌握車、舵、錨、纜等操船設備及風、浪、流、受限水域,拖輪等外界因素在船舶操縱中的作用和影響,理解港內、海上、受限水域等條件下操縱船舶的技術和方法,通過學習應使學生具有海難中應急操船能力。培養學生在實際操船工作中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正確分析判斷的能力。更終達到《STCW 78/95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所規定的強制性適任標準。
三、與本專業其他課程的關系
本課程是航海技術專業學生的必修課程之一,其先修課程為船舶結構與設備和航海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