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自考“船舶電氣”課程考試大綱
課程名稱:船舶電氣
課程代碼:3555
第一部分 課程性質與目標
一、課程性質與特點
船舶電氣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輪機工程技術專業的一門主要的專業課程,是必修課程。
二、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課程的目標與任務是使學生通過本課程的學習,獲得有關直流電路、交流電路、三極管及交流放大器、運算放大器、二極管及整流電路、晶閘管及可控整流電路、數字邏輯電路、船舶電機、船舶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和運行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培養學生具有初步的以電機和主要電氣設備的運行管理能使用、保養、維修的能力,滿足STCW公約的有關要求,適應“能勝任現代船舶機電管理高級工程技術人才”的培養目標。
三、與本專業其他課程的關系
本課程是輪機工程技術專業的專業課。其后續課可為實操評估課程船舶電工工藝實操和電站操作實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