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申廣東省自考中英合作兩個專業報考有關報考通知
各有關考生:
根據省考辦《關于重申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英合作<商務管理>(本科段)和<金融管理>(本科段)兩個專業報考有關規定的通知》(粵考辦〔2013〕12號)精神,現將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英合作商務管理(本科段)和金融管理(本科段)兩個專業有關報考規定重申如下:
一、根據粵考委[2011]8號文件規定,修訂后的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本科段,專業代碼:C020226)和金融管理專業(本科段,專業代碼:C020120)的考試計劃從2013年1月開始執行。2013年開始,這兩個專業的新生按修訂后的專業考試計劃報考。原商務管理專業(本科段)、金融管理專業(本科段)課程自2013年起不再接納新考生報考,原則上自2015年7月考試后全部停考。2013年前的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績的修訂前的課程可頂替修訂后課程,課程修訂前后頂替規定詳見粵考委[2011]8號文件。
二、2013年前商務管理專業(本科段)、金融管理專業(本科段)的考生,在2015年12月前取得修訂前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合格成績,符合畢業條件的,可按此前修訂前的專業考試計劃申請畢業登記;2016年開始,按粵考委[2011]8號文件的課程頂替辦法,按修訂后的專業考試計劃申請畢業登記。
各有關考生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的規定報名報考。
附件:《關于重申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英合作<商務管理>(本科段)和<金融管理>(本科段)兩個專業報考有關規定的通知》(粵考辦(2013)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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