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3年自考應用文寫作(27007)考試大綱(2)
考核目標
本大綱在考核目標中,按照識記、認知、領會、掌握和應用五個層次規定其應達到的能力層次要求。五個能力層次是遞進關系,各能力層次的含義是:
識記:要求考生能夠識別和記憶本課程中有關應用文寫作的重要概念,并能夠根據考核的不同要求,做正確的表述、選擇和判斷。
認知:要求考生能夠知道和了解本課程中有關應用文寫作的基本要素及其內容。
領會:要求考生能夠領悟和理解本課程中有關應用文寫作概念及原理的內涵及外延,理解相關應用文寫作知識的區別和聯系,并能根據考核的不同要求對相關問題進行邏輯推理和論證,做出正確的判斷、解釋和說明。
掌握:要求考生能夠準確領會本課程中有關應用文寫作的重要概念,并能夠根據考核的不同要求對相關問題進行分析和論證。
應用:要求考生能夠根據應用文寫作的基本規律,找出相關應用文本和行文規則中存在的錯誤,撰寫有關應用文書。
以上“識記”、“認知”部分屬于記憶能力層次:“領會”、“掌握”部分屬于理解能力層次:“應用”部分屬于實踐能力層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