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3年自考刑法學(20245)考試大綱(3)
課程內容與考核要求:第一章—第五章
第一章 刑法和刑法學導論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學習,掌握刑法概念、性質和刑法學的概念及特征;理解并掌握刑法制定的根據、基本功能和體系結構,理解和掌握刑法解釋的目的及意義。了解刑法在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本章學習的目的,對刑法學基本概況有一個整體性的了解。
二、課程內容(考試內容)
(一)刑法的概念和法律性質(二)刑法的制定和修改(三)刑法的制定根據(四)刑法的機能(五)刑法體系(六)法律解釋三、知識點與考核要求(一)刑法的概念和法律性質(重點)
1.識記:(1)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內容;(2)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3)刑法的性質;
2.領會:刑法與其他部門法之間的聯系與區別;
(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閱讀和一般了解;
(三)刑法制定的根據1.識記:(1)刑法制定的法律依據;(2)刑法制定的實踐根據;(3)刑法制定的理論根據;
2.領會:刑法制定依據與刑法基本內容和法律性質的聯系;
(四)刑法的機能(重點)
1.識記:刑法功能的概念和主要內容。
2.領會:刑法功能的主要內容:(1)懲罰犯罪、保護人民;
(2)規范公眾行為、維護社會秩序;
(3)規制司法權力、保障公民基本權利;
(五)刑法體系閱讀與一般了解;
(六)刑法的解釋(重點)
1.識記:(1)刑法解釋概念;(2)刑法解釋的目的和作用;(3)解釋方法的分類;
2.領會:(1)文理解釋與論理解釋;(2)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和學理解釋;
3.簡單應用:刑法的文理解釋與論理解釋的差別;
(七)刑法的體系結構1.識記:(1)刑法體系的含義;(2)刑法總則與分則的基本結構;
2.領會:刑法總則和分則的關系;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則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學習,理解和掌握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性質以及在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理解罪刑法定思想的重要意義和基本要求,知曉罪刑法定原則在法治國家建設中的必要性、重要性,了解罪刑法定原則在法律實踐中的應用方法;理解刑法適用平等原則的含義和基本要求;正確理解“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內容實質,了解犯罪、刑事責任與刑法之間的關系,熟悉罪刑相適應原則在司法實踐中應用方法。本章學習目的在于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明確法律對國家刑事立法、司法權力的規范和對社會公眾行為的約束舉同樣重要的意義。
二、課程內容(考試內容)
(一)刑法基本原則的概述(二)罪刑法定原則(三)人人平等原則(四)罪刑相當原則三、知識點與考核要求(一)刑法基本原則的概述識記: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與意義;
領會:刑法基本原則在刑法中的地位與作用;
(二)罪刑法定原則(重點)
1.識記:(1)罪刑法定原則概念及歷史意義;(2)罪刑法定在刑法中的地位;
2.領會:(1)罪刑法定原則的基本要求和在我國刑法中的體現;(2)罪刑法定原則的思想淵源;(3)罪刑法定原則在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的作用;
3.簡單應用:罪刑法定原則在司法實踐中的應用方法;
(三)人人平等原則1.識記:(1)人人平等原則的概念和意義;(2)平等原則的基本要求;
2.領會:(1)人人平等原則在我國刑法中的主要表現;(2)人人平等原則的思想淵源;
(四)罪刑相當原則(重點)
1.識記:(1)罪刑相當原則的概念;(2)刑法條文中罪、責、刑三者的關系;
2.領會:罪刑相當原則與報應主義“罪刑等價”的區別;
3.簡單應用:罪刑相當原則在法律實踐中具體操作的方法;
第三章 刑法的適用范圍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學習,要求學生對我國刑法的效力范圍有明確的了解,知道我國刑法適用于哪些地域、人員,理解和掌握刑法效力的屬地原則、屬人原則、保護原則和普遍原則,領會刑法“從舊兼從輕原則”的意義和實踐應用。本章的學習目的,在于了解我國刑法的管轄權限,有效維護國家主權,保護國家、公民的合法權益,有力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二、課程內容(考試內容)
(一)刑法的空間適用范圍(二)刑法的時間適用范圍三、知識點與考核要求(一)刑法的空間適用范圍(重點)
1.識記:刑法空間適用范圍的概念;
2.領會:(1)屬地管轄原則;(2)屬人管轄原則;(3)普遍管轄原則;(4)保護管轄原則;
3.應用:(1)刑法的地域適用范圍;(2)刑法對中國公民的效力;(3)刑法對外國人的效力;(4)我國對外國刑事裁判效力的認可;
(二)刑法的時間適用范圍1.識記:刑法溯及力概念和意義;
2.領會:我國刑法對溯及力所采納的原則及具體適用;
第四章 犯罪概說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在本章學習中,要求考生理解和掌握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和基本特征,領會三個基本特征之間的相互關系,了解刑法將某些危害行為規定為犯罪的立法根據,了解犯罪的基本分類以及分類的標準。本章的學習目的在于使考生理解犯罪的本質特征和法律特征,并通過這些特征區分一般違法行為與犯罪行為。
二、本章內容(考試內容)
(一)犯罪概念(二)犯罪的分類三、知識點與考核要求(一)犯罪概念1.識記:(1)犯罪概念;(2)犯罪概念所揭示的犯罪本質特征和法律特征;(3)我國刑法對犯罪的定義;
2.領會:(1)刑法教科書總結的犯罪基本特征;(2)教科書對三個基本特征之間關系的闡述;
(二)犯罪的分類1.識記:(1)自然犯的概念;(2)法定犯的概念;(3)犯罪分類的標準;
2.領會:(1)犯罪分類的根據和意義;(2)犯罪分類在刑法中的表現;
第五章 犯罪構成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要求考生理解和掌握犯罪構成概念,熟悉犯罪構成中的主、客觀要件,了解犯罪構成要件的不同類型,以及不同類型構成要件在刑法中的具體表現。明確犯罪構成與犯罪概念之間的邏輯關系,知曉犯罪構成在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理解和掌握構成要件之間的內在聯系,掌握主觀要件與客觀要件統一原則。本章的學習目的在于使考生掌握犯罪成立的基本條件和法律表述,能夠根據法律規定的犯罪成立條件,辨別罪與非罪的界限和主要特征。
二、課程內容(考試內容)
(一)犯罪構成的概念和意義(二)犯罪構成的模式(三)犯罪構成要件的理論層次三、知識點與考核要求(一)犯罪構成概念和意義1.識記:(1)犯罪構成概念;(2)犯罪構成的內在結構;(3)犯罪構成在刑法中的地位;
2.領會:(1)犯罪構成的主要特征;(2)犯罪構成與犯罪概念的區別和聯系;(3)犯罪構成在刑法學中的意義;
(二)犯罪構成的模式(分類)
1.識記:(1)構成要件概念;(2)共同要件概念;(3)選擇要件概念;(4)基本構成要件概念;(5)修正構成要件概念;(6)主觀構成要件;(7)客觀構成要件;
2.領會:(1)犯罪構成中具體要件的法律意義;(2)犯罪構成中共同要件與選擇性要件的區別;(3)共同要件與選擇性要件在司法實踐中的意義;(4)基本構成要件與修正構成要件的區別與聯系;(5)修正構成要件的法律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