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3年自考精細化工概論(29665)考試大綱(2)
Ⅱ:考核目標:
本大綱在考核目標中,按照識記、領會、簡單應用以及綜合應用四個層次規定其應達到的能力層次要求。四個能力層次是遞升的關系,后者必須建立在前者的基礎上。各能力層次的含義是:
識記:要求考生能夠識別和記憶本課程中有關概念及規律的主要內容(如定義、定理、定律、表達式、公式、原理、重要結論、方法及特征、特點等),并能夠根據考核的不同要求,做正確的表述、選擇和判斷。
領會:要求考生能夠領悟和理解本課程中有關概念及規律的內涵及外延,理解概念、規律的確切含義,規律的適用條件,能夠鑒別關于概念和規律的似是而非的說法;理解相關知識的區別和聯系,并能根據考核的不同要求對問題進行邏輯推理和論證,做出正確的判斷、解釋和說明。
簡單應用:要求考生能夠根據已知的知識和物理事實、條件,對問題進行論證,得出正確的結論。
綜合應用:要求考生能夠面對具體、實際的情境發現問題,并能探究解決問題的方法,建立合理的解釋,,并根據結果得出結論,如分析、計算和論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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