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3年自考服務營銷學(27354)考試大綱(2)
Ⅱ:考核目標
用學科化的語言對三個或四個認知層次予以表述。
本大綱在考核目標中,按照識記、領會、簡單應用和綜合應用四個層次規定其應達到的能力層次要求。四個能力層次是遞進關系,各能力層次的含義是:
識記:要求考生能夠識別和記憶本課程中服務營銷學原理的主要內容及服務營銷學課程中出現的各種基本概念;并能夠根據考核的不同要求,做正確的表述、選擇和判斷。
領會:要求考生能夠領悟和理解服務市場、服務消費行為、服務理念創新、服務市場定位和服務營銷規劃等內容,并能做出正確的判斷、解釋和說明。
簡單應用:要求考生能夠根據服務營銷組合7Ps,即產品策略、定位策略、分銷渠道策略、促銷策略、人員策略、過程策略和有形展示策略對某一服務企業的案例進行分析和研究。
綜合應用:要求考生能夠根據所掌握的服務營銷基本原理和策略對現實服務企業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和論證,并得出解決問題的綜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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