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經濟法概論考試大綱宏觀調控基本原理
第二篇 宏觀調控法
第六章 宏觀調控基本原理
學習目的與要求
宏觀調控基本原理是整個宏觀調控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論。主要涉及宏觀調控基本概念、宏觀調控法的基本原則與方法以及綜合協調制度。通過本章的學習,應當掌握宏觀調控的含義,宏觀調控法的概念、體系、調整對象及其特征;理解宏觀調控法形成的客觀條件;尤其應當深刻理解中國宏觀調控法的各項基本原則、宏觀調控法調整方法的概念和分類,我國建立綜合協調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及其主要內容。
課程內容
第一節 宏觀調控法概述
(一)宏觀調控的含義
正確理解宏觀調控的含義是理解宏觀調控法基本原理的前提。需要從調控主體、目標以及調控手段的綜合性等方面來理解宏觀調控。
(二)宏觀調控法的調整對象及特征
宏觀調控的調整對象是宏觀調控關系,它是國家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進行規劃、調節和控制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不同領域的調控關系具有許多共同特征。
(三)宏觀調控法的概念和體系
宏觀調控法是指調整宏觀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是國家管理宏觀經濟的主要法律手段之一。
(四)宏觀調控法形成的客觀條件
宏觀調控是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是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也是國家經濟管理職能轉變的需要。考察這些必要性,是正確理解宏觀調控法概念及其本質的基礎前提。
第二節 宏觀調控法的原則
(一)總量平衡與結構優化原則
促進總量平衡與結構優化的合理原則是宏觀調控主要目標在立法中的必然要求。
(二)政府調控法定原則
政府依法調控的法定原則的基本要求是主體資格法定、權力界限明確、實現方式和程序法定。
(三)政府調控適度原則
現代市場經濟國家必須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在此基礎上進行適度的宏觀調控。因此,宏觀調控必須貫徹政府調控適度原則。
(四)注重調控效益原則
宏觀調控通過調整宏觀調控關系,目的就是要激勵、促進和保護宏觀經濟效益的提高。因此,政府調控必須貫徹注重調控效益原則。
第三節 宏觀調控法的調整方法
(一)宏觀調控法調整方法的概念和分類
宏觀調控法的調整方法,即對宏觀調控法的調整對象施加有影響力和法律后果的方式、手段的總和。宏觀調控法的調整方法以宏觀調控的政策和方法為基礎。由于劃分的標準不同,宏觀調控法的調整方法也有多種分類。
(二)以宏觀經濟政策業務范圍為基礎確立的調整方法。
按照宏觀經濟政策業務范圍為基礎確立的調整方法,主要包括財政調控方法、貨幣調控方法、產業政策調控方法等。
(三)以對經濟行為影響的力度與方式為基礎確立的調整方法
按照對經濟行為影響的力度與方式的不同,宏觀調控法的調整方法可以分為利益誘導方法、計劃指導方法、強行控制方法等。
第四節 宏觀調控權及其配置
(一)宏觀調控權的概念
宏觀調控權是指政府為確保社會總需求與社會總供給之間的平衡,實現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增長的目標,而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對社會經濟運行的調節與控制的法定職權。
(二)宏觀調控權的配置
宏觀調控權的配置涉及縱向與橫行兩個層面的問題。宏觀調控權的縱向配置,就是宏觀調控權在中央和地方之間的劃分。宏觀調控權的橫向配置,是宏觀調控權在中央政府各宏觀管理部門之間的配置。
第五節 宏觀調控綜合協調法律制度
(一)宏觀調控綜合協調的必要性
宏觀調控的綜合協調是國民經濟本身的內在要求和客觀需要。只有建立宏觀調控的綜合協調制度,才能保證宏觀經濟目標的實現和防止宏觀調控部門濫用或者棄用宏觀調控權,更大限度地實現宏觀調控的預期目標。
(二)我國宏觀調控綜合協調的現狀及其法律調整
明確宏觀調控部門各自的職責權限是建立綜合協調機制的前提,而與此同時,建立宏觀調控各部門之間相互配合和制約的協調機制同樣重要。目前迫切需要制定一部體現經濟法理念的《宏觀調控法》。
(三)國外宏觀調控綜合協調法律制度的立法實踐
建立我國的宏觀調控綜合協調機制,應當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德國的《經濟穩定與增長促進法》與美國的《充分就業和平衡增長法》的較為成功的立法。
(四)建立我國的宏觀調控綜合協調法律制度
建立我國的宏觀調控綜合協調法律制度是一項系統工程。為此,應當設立國民經濟宏觀調控委員會,建立宏觀調控的綜合協調機制。
考核知識點
(一)宏觀調控法概述
(二)宏觀調控法的原則
(三)宏觀調控法的調整方法
(四)宏觀調控權及其配置
(五)宏觀調控綜合協調法律制度
考核要求
(一)宏觀調控法概述
識記:宏觀調控的含義、宏觀調控法的概念
領會:1.宏觀調控法產生和發展的必要性
2.宏觀調控法的調整對象及其特征
(二)宏觀調控法的原則
識記:宏觀調控法的原則的定義
領會:1.總量平衡與結構優化原則的含義
2.政府調控法定原則的含義
3.政府調控適度原則的含義
4.注重調控效益原則的含義
應用:宏觀調控法的原則
(三)宏觀調控法的調整方法
識記:宏觀調控法調整方法的定義
領會:1.以宏觀經濟政策業務范圍為基礎確立的調整方法
2.以對經濟行為影響的力度與方式為基礎確立的調整方法
(四)宏觀調控權及其配置
識記:宏觀調控權的概念
領會:1.宏觀調控權的縱向配置
2.宏觀調控權的橫向配置
應用:分析宏觀調控權的配置問題
(五)宏觀調控綜合協調法律制度
領會:1.我國宏觀調控綜合協調的現狀及其法律調整
2.國外宏觀綜合協調法律制度的立法實踐
3.建立我國的宏觀調控綜合協調法律制度
應用:分析宏觀調控綜合協調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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