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中國法制史”考試大綱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律制度
學習目的與要求
春秋戰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一段重要的社會變革時期,中國法制在此時發生了重大轉變。學習本章,重點把握法律變革問題,理解春秋時成文法的公布及戰國時期的變法兩方面內容。
課程內容
第一節 春秋時期成文法的公布
一、立法活動
楚國、晉國、鄭國的立法活動;鄭國子產鑄刑書于鼎,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二、成文法的公布引起的爭論
叔向和孔子對公布成文法的異議。
三、成文法公布的意義
法的公開成為歷史潮流;刑依法定的局面逐漸打開;為新的封建制法律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礎;中國法學伴隨成文法的公布而初步萌芽,私家法律教育逐步興起。
第二節 戰國時期的變法
一、法制指導思想
厲行法治;法律公開;輕罪重罰。
二、《法經》
制定;內容;歷史地位與影響。
三、商鞅變法
背景;主要內容;意義。
考核知識點
楚國、晉國、鄭國立法活動的概況;鄭國子產鑄刑書于鼎,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鄭國、晉國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爭論;成文法公布的意義;法家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現;《法經》的制定、內容、歷史地位與影響;商鞅變法的背景、主要內容和意義。
考核要求
一、春秋時期的立法活動
1.識記:楚國、晉國、鄭國的立法活動。
2.領會:鄭國子產鑄刑書于鼎,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二、春秋時期成文法的公布引起的爭論
領會:鄭國、晉國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爭論。
三、春秋時期成文法公布的意義
領會:成文法公布的意義。
四、戰國時期法制指導思想
領會:法家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現。
五、《法經》
領會:《法經》的制定、內容、歷史地位與影響。
六、商鞅變法
識記:商鞅變法的背景、主要內容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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