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中國法制史”考試大綱遼、西夏、金和元朝的法律制度
學習目的與要求
了解遼、西夏、金和元朝的立法概況、主要法律內容和特點;理解各少數民族政權吸收漢民族先進法律文化、結合自己民族習慣建立法制體系的必然性。
課程內容
第一節 遼、西夏、金的法律制度
一、遼的法律制度
主要立法;法制的主要內容;司法制度。
二、西夏的法律制度
主要立法;法制的主要內容;司法制度。
三、金的法律制度
主要立法;法制的主要內容;司法制度。
第二節 元朝的立法概況
一、法制指導思想
循舊禮,重綱常之教:“附會漢法”,構建封建法制;延續蒙古舊制,實行民族分描。
二、主要立法
部落時期;蒙古建國時期;元朝建立以后。
第三節 元朝法制的主要內容
一、刑事法制
有民族特色的刑罰體系。
二、民事法制
等級制度;財產法律制度;婚姻與繼承制度。
第四節 元朝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機關
中央司法機關;地方司法機關。
二、訴訟審判制度的變化
“訴訟”在法典中開始獨立成篇;訴訟代理制度的出現;訴訟的管轄;審判制度;監獄管理制度。
考試知識點
《咸雍重修條例》、《天盛改舊新定律令》、《皇統制》、《泰和律義》;元朝的法制指導思想;《大扎撒》;《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至正條格》;以七為尾數的十一等笞杖刑;流刑;等級制度;財產法律制度;婚書;贅婿;收繼婚;繼承制度;大宗正府;宣政院;行省,達魯花赤的設置,“訴訟”獨立成篇。
考核要求
一、遼、西夏、金的法律制度
識記:《成雍重修條制》,《天盛改舊新定律令》,《皇統制》,《泰和律義》。
二、元朝的立法概況
1.識記:《大扎撒》,《條畫五章》,《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
2.領會:元朝的法制指導思想。
三、元朝法制的主要內容
1.識記:以七為尾數的十一等笞杖刑;流刑;關于損害賠償的規定;闌遺物;婚書;贅婿;收繼婚。
2.領會:等級制度;不動產買賣和典當的四個程序。
四、元朝的司法制度
識記:大宗正府;宣政院;行省;達魯花赤:“訴訟”獨立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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