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伙企業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請入伙,當時合伙企業負債2
某合伙企業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請入伙,當時合伙企業負債20萬元。入伙后,合伙企業繼續虧損,古某遂申請退伙,獲同意。古某退伙時,合伙企業已負債50萬元,但企業尚有20萬元的財產。后合伙企業解散,用企業財產清償債務后,尚欠70萬元不能償還。對古某在該合伙企業中的責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古某應對7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B.古某僅對其參與合伙期間新增的3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C.古某應對其退伙前的5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D.古某應對其退伙前的5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應扣除其應得的財產份額
A.古某應對7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B.古某僅對其參與合伙期間新增的3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C.古某應對其退伙前的5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D.古某應對其退伙前的5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應扣除其應得的財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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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C【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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