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南京審計大學自考社會考生報考本科審計學專業畢業論文答辯通知
一、報考條件
所有課程的理論考試已全部及格者方可報名參加畢業論文答辯,凡不符合條件者不得參加。
二、相關要求及報考辦法
1、選題要求
(1)考生必須結合本專業選擇審計理論和實務等方面的論題,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特長選題,但不得超出審計學專業的范圍。(見附件1:畢業論文參考選題)
(2)論文選題初選可粗略,如“企業財務審計理論研究”、“財政審計實務探討”等,以后寫作指導老師會修改再細化,選題后不再作大的變動(指導老師要求變動的除外)。選好題后請填寫附件2: 審計學專業自考論文答辯報名考生回執。
2、考生必須在2023年6月8日前將審計學專業自考論文答辯報名考生回執等材料以電子檔的形式發送至310029@nau.edu.cn郵箱。
3、待學校審核考生成績后確定符合名單并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4、為保證論文寫作的順利進行,根據考生選題,學校將在兩周時間內確定好指導老師,不能按時提交論文者,將視為放棄處理。
5、考生必須主動聯系指導老師,聽從指導老師的安排,嚴格按自考畢業論文格式要求(見附件)進行寫作,字數在4000~6000之間。寫作程序如下:
(1)考生將初稿交指導老師指導。
(2)考生將二稿交指導老師指導。
(3)考生完成三稿并定稿后必須到“知網”網站進行查重檢測并出具詳細版查重報名(須包含作者姓名和論文題目),重復率不得高于20%。
(4)查重結束后將封面(電子檔);論文(電子檔);查重報告(三份電子檔);論文指導情況記錄表(電子檔);論文成績評定表(電子檔)最遲于2023年11月10日前上交所需所有論文材料,如按期未發送者,取消論文成績。
三、考生注意事項
1、已發表的論文不能再作為畢業論文使用。如在畢業論文寫作和答辯中發現弄虛作假,將按有關規定取消考生論文答辯資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給予相應處理。
2、考生參加論文寫作和答辯期間的交通、食宿費用由本人自理。
3、不按時寄交有關報名材料、論文材料者,造成不能正常參加論文指導和答辯的、中途放棄論文寫作或答辯的,后果自負。
附件:
附件3:南京審計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生畢業論文工作規范(2022年修訂)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