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自考公安管理學(專升本)專業考試計劃(2023版)
專業名稱:公安管理學(專升本)【 新舊課程頂替關系一覽>>】
專業代碼:030612TK
主考學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序號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試 方式 | 備注 |
| 1 | 03708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2 | 筆試 | |
| 2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4 | 筆試 | |
| 3 | 00369 | 警察倫理學 | 6 | 筆試 | |
| 4 | 00371 | 公安決策學 | 6 | 筆試 | |
| 5 | 00859 | 警察組織行為學 | 5 | 筆試 | |
| 6 | 13662 | 公安人力資源管理 | 7 | 筆試 | |
| 7 | 13664 | 公安政治工作學 | 6 | 筆試 | |
| 8 | 13665 | 公安指揮 | 7 | 筆試 | |
| 9 | 13900 | 警察行政法學 | 7 | 筆試 | |
10-13 | 13000 | 英語(專升本) | 7 | 筆試 | 選考不少于4門課程, 且累計不低于20學 分;(申請學位必須 考英語) |
| 13144 | 犯罪學 | 6 | 筆試 | ||
| 13660 | 公安領導科學 | 6 | 筆試 | ||
| 13661 | 公安情報學 | 6 | 筆試 | ||
| 13663 | 公安輿情分析與輿論引導 | 6 | 筆試 | ||
| 06999 | 畢業論文 | 不計學分 | |||
| 總學分 | 74 | ||||
| 本專業屬于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共設13門課程(不含畢業論文),各門課程均采用學分制,總計74 學分,每門課程考試及格分數為 60 分。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累計在74學分以上,且通過不少于13 門考試課程;實踐環節考核成績合格,撰寫畢業論文并答辯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經審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安管理學專業畢業證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國家承 認學歷。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其專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授予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相關規定,由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 |||||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安管理學專業(030612TK)的課程設置,參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類專業的水平,結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和公安綜合管理工作的崗位職業需要,體現了該專業的職業特征和應用性,注重培養自學者運用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分析問題的能力,提高實際的工作能力和執法水平。
二、學歷層次及規格
本專業為大學本科學歷層次,每門課程的標準為大學本科水平,本專業共設置13門課程(不含畢業論文),各門課程均采取學分制,總計74學分,每門課程考試及格分數為60分。
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累計在74學分以上,且通過不少于13門考試課程;實踐環節考核成績合格,撰寫畢業論文并答辯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經審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畢業證書,中國公安大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國家承認學歷。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其專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授予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相關規定,由中國公安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專業培養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嚴格的組織紀律、良好的警察職業道德和人文社會科學素養,具備公安學、公安法學、管理學和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開展公安綜合管理、公安政治工作和警務保障等專業核心能力,能夠在公安機關和其他政法部門從事內部組織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宣傳思想教育、警察公共關系、內部事務管理和警務保障等方面工作的應用型專門人才。本專業要求掌握公安學、法學和管理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具備勝任公安機關或其他政法部門內部綜合管理、公安政治工作和警務保障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對公安機關人、財、物、信息等重要資源進行分析、調配、整合、使用、維護等實際應用能力。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見上方)
專業代碼:030612TK
主考學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課程設置說明:
1.本專業僅接受在職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學生報考;
2.本專業開考課程共13門(不含畢業論文),共設74學分。申請畢業須獲得不少于70學分,且通過不少于13門考試課程;
3.申請學士學位考生必須通過英語(專升本)考試課程;
五、主要省考課程說明
1.公安領導科學
公安領導科學課程是本專業的專業課程。主要介紹公安領導活動的構成、運行模式和方略策略,重在探討公安機關領導活動的規律性。通過本課程的學生,力求使考生掌握公安領導科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提高考生科學分析各項領導實踐活動的能力,領悟公安領導工作是科學性與藝術性的統一,開發考生的領導潛質。
2.公安情報學
公安情報學課程是本專業的專業基礎課程。主要介紹公安情報的基本內涵、公安情報工作及其發展歷程、公安情報搜集、公安情報整理、公安情報分析、公安情報傳遞、公安情報應用、我國警務情報概況等內容。通過學習本課程,力求使考生了解公安情報學基本知識和理論,掌握公安情報工作流程,提升公安情報工作實戰應用能力。
3.公安輿情分析與輿論引導
公安輿情分析與輿論引導課程是本專業的專業課程。主要介紹公安輿論引導的基本概念和實質、公安輿情分析與引導機制、公安輿情分析方法、公安輿論引導策略、公安網絡輿論、警媒關系與媒體策略等。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力求使考生掌握輿情分析與輿論引導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提高媒介素養,掌握公安輿情分析與輿論引導的主要策略與方法。
六、實踐性環節學習考核要求
1.本專業應安排考生進行實習,了解公安機關綜合管理部門或其他政法部門綜合管理崗位的基本業務,掌握公安隊伍建設、發展與改革的現實狀況,知曉公安基層單位警務實踐狀況或其他政法部門基層單位的工作狀況。
2.畢業論文。
七、其他必要的說明
(一)專業報考要求
本專業僅接受在職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學生報考,考生報名后須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注冊備案。
在申請本科畢業時,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以上層次畢業證書。
(二)學位申請要求
根據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