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自考會計制度設計筆記第九章
一、籌資的概念與特點
(一)籌資的概念(識記)
籌資,是指企業為了滿足生產經營發展需要,通過發行股票、債券或者銀行借款等形式籌集資金的活動。企業所擁有的資產來源于債權人的借貸資金和股東提供的股本金。企業可以通過發行債券或股票、向銀行及非金融機構取得借款、賒購、租賃等方式籌集企業發展所需的資金。
二、籌資業務會計制度設計的目標和要求(識記)
(一)籌資業務會計制度設計的目標
1.實行籌資業務的職責分工;
2.實行籌資業務預算和審批控制;
3.正確對籌資業務進行會計核算;
4.建立和健全籌資業務憑證流轉與管理等制度;
5.定期清理籌資款項,保持賬戶記錄的正確性;
6.保證籌資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在財務報表上的正確披露。
(二)籌資業務會計制度設計的要求
1.保證籌資業務會計核算資料準確可靠。
會計部門應當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進行籌資業務賬務處理,合理攤銷債券溢價和折價。正確計提并適當支付利息和股利。籌資記錄包括實物記錄和會計記錄。加強總賬與明細賬的核對,正確編制會計憑證。
2.保證籌資業務合規合法。
辦理籌資業務應當經過適當的授權審批。一項籌資計劃必須經過董事會的審批。批準后,編制實施細則,經董事會審核后才可執行。
3.保證籌資業務計算準確。
會計部門應當對債券溢價和折價進行準確的計算并合理地進行攤銷。
債券的實際發行價高于債券面值,就會產生溢價。發行價低于債券面值,就會產生折價。溢折價要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攤銷。
4.籌資的安全性。
籌資占用資金需要承擔資本成本,債務性資金還需要到期歸還,不同籌資往往帶有程度不等的財務風險。因此,企業應妥善安排資本結構,努力降低財務風險。
5.確保企業戰略發展目標對資金的需求。
企業籌資必須根據企業資本的投放時間安排來予以籌劃,避免籌資過早而造成投資前的資本閑置或籌資滯后而貽誤投資的有利時機。
本節重點內容:籌資的概念和特點。籌資業務會計制度設計目標和要求。
三、職責分離制度的設計
為保證籌資業務控制目標的實現,單位應當建立籌資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確保辦理籌資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1.籌資計劃編制人與審批人適當分離,重大籌資必須由獨立于審批人之外的人員審核并提出意見,必要時可聘請外部財務顧問。
2.辦理債券或者股票分析的人員與會計核算崗位適當分離,通常由獨立的機構代理發行債券和股票。
3.會計核算人員與負責收付款的人員相分離,利息或股利計算及會計核算的人員與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員適當分離,并盡可能應聘請獨立的機構負責支付業務。
4.保管未發行的債券或股票的人員與負責會計核算人員適當分離。
5.不得由同一部門或者個人辦理籌資業務的全過程。
四、授權審核制度的設計
一般董事會都事先授權財務經理編制籌資計劃,由董事會審批。
(一)授權批準制度
1.企業應授權批準一名總經理負責籌資業務,對其所負的責任及授權范圍予以明確。
2.負責籌資業務總經理應在經營活動中不斷地分析企業經營活動所需的資金數量,并在認為恰當的時候編制籌資計劃。籌資計劃必須提呈企業領導審批。
3.籌資計劃批準后,企業應聘請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共同審核該項籌資活動對未來凈收益增加的可能性及籌資方式的合理性。
4.企業應授權財務經理策劃具體的籌資業務細節。企業領導需集體加以逐項詳細審核。
5.對籌資計劃和實施細則進行審核后,應以書面形式記錄審核結果,并特別注明籌資的執行程序及各項手續,以便于今后修改。
(二)債券或股票的簽發制度
企業核準發行債券或股票的決議是執行籌資業務必需的證明文件。因此,在企業發行股票或債券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中應規定:
1.已經審核批準發行的債券或股票在正式發行前,必須經企業領導成員共同簽發。
2.每一位被授權簽發債券或股票的領導,應仔細檢查將發行的債券或股票是否同原核準的相一致。
3.檢查發行股票或債券應辦理的手續和文件是否齊全。
(三)債券或股票的發行制度
債券籌資的金額比較大,發行時間也比較長,同時,推銷債券還需要具備專門的技巧和經驗。企業在發行債券或股票時應做到:
1.企業應委托有一定地位的、資本雄厚的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證券交易商來代理發行債券,這樣就能包銷或代銷發行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債券。
2.代理機構應嚴格審查發行單位提交的財務會計報告、在政府部門登記注冊的證明,以及所承諾的各種文件等。
3.代理機構在債券發行后,應注意檢查發行單位營運資金、償債基金的設置和提取等情況。從外部協助了債券發行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
4.發行股票要求企業委托證券公司等來運作。對有關股票發行或者股票轉讓過戶過程中的業務都需要證券公司攜助完成。
五、籌資業務處理程序的設計
(一)債券發行業務流程的設計
1.債券發行業務批準、記賬、收款的處理步驟。
(1)企業證券部門準備申請材料,其中包括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經資信評估機構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后送交銀行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合格后,企業委托證券公司發行,并簽訂承銷協議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另一份送證券公司。
(2)證券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后,將交款清單交企業證券部門,據以填列應付債券明細表并將交款清單送交會計部門。
(3)出納部門收到證券公司轉來的交款清單和會計部門轉來的銀行收款通知時,經審核編制收款憑證并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并將收款憑證和有關單證送交證券部門。
(4)證券部門據以在應付債券明細表中登記發行日期,并將收款憑證和有關單證轉送會計部門。
2.債券發行批準、記賬、收款業務流程的控制要點。
(1)債券發行與收款記錄職務分離。
(2)核對交款清單、應付債券明細賬和銀行收款通知金額的一致性。
(二)股票發行業務流程的設計
1.授權批準、記賬、收款業務的處理步驟。
(1)企業證券部門可準備發行申請材料,其中包括財務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招股說明書等送交證券主管部門審批,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后,證券部門在核定的股份總額范圍內授權委托證券公司銷售股票并承銷協議一式兩份,一份自留,另一份由證券公司保存。
(2)證券公司銷售股票結束后將股東交款單及股東名冊送交企業證券部門。證券部門審核后登記股東名冊,并將股東交款單送交會計部門。
(3)出納部門收到證券公司轉來的交款清單和銀行收款通知時,經審核編制收款憑證并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將收款憑證和有關單證送交證券部門。
(4)證券部門據以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收到股款日期,并將收款憑證相有關單證轉送會計部門進行賬務處理。
2.股票發行業務流程的控制要點。
(1)股票發行、收款、記錄職務分離。
(2)股票交款單合計數額與銀行收款通知金額合計應核對一致。
(3)對股東名冊持有數合計與財務報表列示發行股數合計核對一致。
(4)將股票發行、收款、記錄的賬證、賬單、賬表相互核對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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