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關于專業考試計劃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滬自考委〔2024〕1號)要求,以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6版)》(見附件1,以下簡稱“新考試計劃”)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考試計劃課程對照表(2026版)》(見附件2,以下簡稱“新舊考試計劃課程對照表”),現將有關我校部分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考試計劃調整
(一)計劃調整時間
1.設置新舊考試計劃銜接過渡期,過渡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限2年。2026年1月1日起,執行新考試計劃。
2.過渡期內,所有專業按照舊考試計劃安排考試課程。舊考試計劃中涉及全國統考課程改造的,由其對應的新課程替代(見附件3)。過渡期結束后,除停考過渡專業外,其他專業均按新考試計劃安排考試課程。
3.停考過渡專業執行舊考試計劃,直至停考過渡結束。停考過渡專業中涉及全國統考課程改造的,由其對應的新課程替代(見附件3)。
4.本次未調整的金融服務與管理(530201)專業仍執行舊考試計劃,待國家新規范出臺后再行調整。
(二)課程替代
過渡期內,考生仍按舊考試計劃申請畢業。過渡期結束后,未畢業考生,其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舊考試計劃課程,可按照新舊課程對照表中的對應關系替代新考試計劃課程。
(三)課程免考
在新的免考規定出臺前,新考試計劃課程免考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四)畢業與學位
1.專科(高職專科)專業,舊考試計劃畢業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
2.專升本專業,舊考試計劃畢業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6月30日,2026年上半年為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與答辯時間,不安排舊考試計劃課程考試。
3.考生申請學士學位,須提前關注我校最新《上海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
二、新考試計劃相關說明
(一)課程設置與學分
新考試計劃課程類型分為必設課程和選設課程。專科(高職專科)專業的考試課程總數不少于15門,總學分不少于70學分。專升本專業的考試課程總數不少于13門,總學分不少于70學分。凡包含理論考試與實踐環節考核兩部分的課程,考生須取得兩部分的合格成績方能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
(二)教材與考綱
理論課程使用的教材與考綱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實踐類課程使用的教材以主考高校公布的信息為準。
附件:
- 2024年上半年上海大學自考工程管理專業實踐課考核材料下載時間調整通知
- 2024年4月上海中醫藥大學自考中藥學專業報考事項說明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
- 2024年新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用書目錄
- 關于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學(專升本)考試計劃調整暨法律事務(高職專科)專業停考過渡的有關事項通知
- 關于上海中醫藥大學自學考試《中藥學》(專升本)專業考試計劃調整的說明
-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關于專業考試計劃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
- 上海大學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
- 關于復旦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調整的說明
-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調整考生問答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