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自學考試省內轉考(合并準考證)申請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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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項名稱 |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內轉考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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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設定依據 |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教考試[2006]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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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條件 |
凡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號的考生,須辦理省內轉考的手續,將其中一個準考證號的各門成績轉入另一個準考證號,以后只需持轉入準考證號參加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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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理材料 |
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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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理時間 |
辦理轉免考時間為每月25號在各區招考辦指定地點(如遇該天是星期六、日則順延下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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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辦理地點 |
各區招生考試辦公室指定地點。[點擊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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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聯系電話 |
1.廣東省教育考試院:020-38627844,38627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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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辦理流程 |
1.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簡稱“系統”,網址:),通過系統中考籍管理模塊的合并準考證申請功能提交合并準考證號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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