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學概論”復習資料第九章
刑法
1、刑法的定義及其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刑法是國家制定的關于什么行為是犯罪和對犯罪者適用何種刑罰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新中國第一部統一刑法是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1979年7月1日通過,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其基本原則為:
第一:罪刑法定原則。
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第三:罪刑相當原則。
2、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
第二:犯罪是觸犯刑法的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
第三:犯罪是應受刑罰懲罰的行為,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3、什么叫犯罪構成?
答:犯罪構成是指依照刑法的規定,確定某種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須具備的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的總和。即:犯罪客體、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主體。
4、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例:非法拘禁罪的直接客體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
5、犯罪客體和犯罪對象有何區別?
第一:犯罪客體體現犯罪的本質,決定犯罪的性質;犯罪對象則不體現本質和不決定性質。
第二:犯罪客體是任何犯罪構成的必要條件,犯罪對象則并非第一犯罪都有。如偷越國境。
第三:任何犯罪都會使犯罪客受到損害,而犯罪對象則不一定受到損害。
第四:同一犯罪客體可以由不同犯罪對象體現出來,同一犯罪對象也可以體現不同的犯罪客體。
第五:犯罪客體是犯罪分類的基礎,犯罪對象則不是。
6、什么叫正當防衛?成立正當防衛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因制止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成立正當防衛應具備的條件有:
第一: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行為才能實行防衛。
第二:必須是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才能實行防衛。
第三:必須是對實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實行防衛,不允許對沒有參加侵害行為的第三者造成損害。
第四:防衛不能過當
7、什么叫緊急避險?成立緊急避險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為。成立緊急避險應具備的條件:
第一:必須是為了避免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權利受到危險而采取的。
第二:必須是正在發生危險的情況下采取的。
第三:必須是不得已而采取的。
第四:緊急避險不能過當。
8、什么叫犯罪未遂?構成犯罪未遂必須具備哪些要件?
答: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構成犯罪未遂的要件有:
第一:已經著手實施犯罪。
第二:犯罪未能得逞。
第三:犯罪沒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9、什么叫刑罰?其特征有哪些?
答:刑罰是審判機關以國家的名義對犯罪分子實行懲罰的一種強制方法。其特征有:
第一:刑罰是一種嚴厲的強制方法。
第二:刑罰只能對犯罪分子適用。
第三:刑法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國家依法判處。
10、什么叫假釋?適用假釋應符合哪些條件?
答:假釋是指對于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了一定刑期之后,如果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致再危害社會,附有條件地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適用假釋應符合的條件有:
第一:只適用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且已經執行一定刑期的犯罪分子。
第二:只適用于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
第三:假釋必須經過法定程序,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假釋。
第四: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綁架等暴力性犯罪不得假釋。
11、我國刑法分則中的十類犯罪?
第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五:侵犯財產罪。
第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七: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八:貪污賄賂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