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金融法考點:證券
證券的概念與功能[識記]
1.概念
廣義上說,證券是各類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它不僅指股票、債券等,而且包括票據、提單等權益憑證。
狹義上的證券,僅指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權利憑證,表明持有者對證券上代表的經濟利益的權利。其中更典型的是股票、債券和基金單位。(名詞解釋)
本書所稱的“證券”即指狹義上的證券。
[例題·單選題]下列各項中,不屬于狹義證券的是?( )
A.股票
B.債券
C.基金單位
D.票據
答案:D
解析:廣義上的證券是各類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包括股票、債券、票據、提單。狹義上的證券僅指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權利憑證,表明持有者對證券上代表的經濟利益的權利,包括股票、債券和基金單位。所以票據不屬于狹義證券,所以本題的正確選項是D.
2.功能
證券屬于中長期的直接融資工具。籌資人通過發行這類證券,直接從投資人手中獲得可以長期使用的資金。企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也可以通過銀行貸款或者自身積累等渠道獲得,但銀行貸款大多為短期融資,自身積累資金的速度也比較慢,因此,市場經濟國家中,企業籌集中長期資金的重要手段就是發行股票或者債券。(轉于自考365)
通過發行證券,發行人與投資人之間建立了股權關系或者債權債務關系。投資人可以持有證券,以獲得股息分紅或利息;也可以通過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將證券轉讓給其他投資人,從而提前收回自己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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